本报记者 张楠
中国国航(601111)和
中远航运(600428)同日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该政策可能降低公司的营业税支出。
中国
国航称,目前尚未正式收到该通知,按照通知精神,以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21%(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5.49亿元。
另外,中远航运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参照公司2009年度船舶运输收入进行计算,可减少公司营业税支出约4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