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了深圳楼市调控政策细则。这份名为《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该通知包含了五项十三条内容,从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划和计划、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相关措施。
对于外界关注的打击炒房措施,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