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的一封《关注函》牵出了
*ST南方(000716.SZ)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之间的一段恩怨纠葛。而在他们之间的股权纠纷背后或还隐藏着广西黑五类集团当初介入*ST南方的一段旧事。
股权未流通 在深交所的关注下,*ST南方日前披露了一份迟到的诉讼事项。据了解,该
诉讼事项包括由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2010年5月31日公告数据)北京中外名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名人科技”)提起诉讼的损害股东权益纠纷案和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投资”)提起的反诉名人科技持有的*ST南方股份的权属纠纷案。
2001年9月,名人科技以协议方式受让了海南琼海燃气有限公司持有的*ST南方法人股457.92万股,后经分红后共计595.30万股,并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而2006年,因名人科技在*ST南方实施股改时未明确表示同意执行股改对价安排,为此,南方投资代其垫付了股改对价。因此,在*ST南方后来办理第一批限售股解禁时,并未包括名人科技所持限售股。
从2008年至今,名人科技曾多次自行或委托律师催促南方投资履行向*ST南方出具同意其所持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文件。南方投资则以该股份权属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出具相关文件。因此截至目前,该部分股份尚为限售股份。
名人科技代持股份? 后名人科技向南宁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方投资向*ST南方出具“同意原告所持有的第三人全部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的文件,赔偿名人科技预期利润5941.05万元,并要求*ST南方履行义务为其办理股权上市流通手续。
但南方投资立即提起反诉,请求判决确认名人科技持有的*ST南方股权属于南方投资所有。
南方投资认为,名人科技名下持有的*ST南方股份,是由当事双方约定由南方投资出资收购并借用名人科技的名义代其挂名持有的。现南方投资持有该项股权的转让合同原件、股东卡原始证件,并且收购该股权的全部股权转让款由南方投资支付,股权历年的分红也由南方投资享有。 据此南方投资认为上述股份的权属实际上为自己所有,而名人科技只是代其挂名持股,为此南方投资拒绝为名人科技出具同意其所持限售股份解禁的文件。
不过,名人科技不认可上述说法。2008 年2月27日,南宁中院受理了该案,并最终判决由南方投资出具上述相关文件,由*ST南方对相关股份办理上市流通手续。尽管南方投资不服并提起上诉,但广西高院在2009年9月17日仍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但南方投资至今未出具上述相关文件,并再次将名人科技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名人科技偿还前述股权转让款1295.91万元及支付历年利息650万元。
今年4月,南宁中院受理该案。此外,南方投资还请求将名人科技持有的*ST南方股权全部冻结。
广西黑五类集团早已介入? 虽然股权纠纷仍未有最终结果,但如果最终有证据证明名人科技果真为南方投资代持公司,则说明早在2001年,广西黑五类集团已经开始通过南方投资间接介入*ST南方。
而对于2002年7月《黑五类兵分五路争鼎广西斯壮》(注:广西斯壮即为后来的*ST南方)的文章,*ST南方当时也予以澄清,“广西黑五类集团公司并非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对广西黑五类集团公司的情况知之甚少。”
此后的2004年3月,广西黑五类集团开始以控股99.89%的南方投资收购*ST南方股权:分别与*ST南方当时股东广西容县容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正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轻捷商贸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收购三家股东持有的*ST南方股权。另外,南方投资还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增持*ST南方股权602406股。上述四项股权交易完成后,南方投资合计持有*ST南方15.32%股权,并成为第一大股东。此后,南方投资又继续收购了另一家公司所持有的*ST南方股权。
但在上述诉讼事项披露前,南方投资却并未披露名人科技持有*ST南方的股份是由双方约定由南方投资出资收购并借用名人科技的名义代其挂名持有一事。而在2009年年报中,*ST南方仍旧表示,未知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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