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 建言个税改革——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 > 嘉宾建言个税改革

李炜光:低收入者不纳税并非好事 改革不能只盯起征点

来源:搜狐财经
2010年07月15日15:17

  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由来已久,但是从中央到地方一直没有实质性的举动。个税改革并非仅仅是一个调整起征点的问题,它还涉及到比如说起征点的确定方式,合理的税率设计,以及个税征管很多其他的内容。7月15日,搜狐经济学人论坛就个税问题展开探讨,以下是现场报道: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搜狐-刘丹/摄)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在我们整个税收比重非常小,大概6%左右,如果八万亿,今年还是四千多亿,也就是5%多,6%不到,这样无足轻重的税种,但是这几年以来我们感觉到它在我们这个社会引起了爆炸性的效应,可以说人们凡是讨论政府的政策,大概有很大一个比例是讨论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恰恰又是一个最说不清楚的问题。我感觉只有税务专家他真的是懂,真的明白其中的那些关节,那些奥妙的人才能说清楚。这就是罗尔斯说的问题税收问题最难,我们已经感觉到它的难处了。我们这个社会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如果要是再前十几年,这个问题都不是问题,但是现在呢,就成了困扰我们这个社会当中的核心的一些问题。而且背后就是人们对公平,对正义,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各有不同。

  同样大家都在呼吁我们这个社会要公平,要正义,要收入分配政策要改革,但是落实到税收上面的这个改革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束手无策的感觉,人人都在说,特别是网上人人都在讲税收,但是这个税收确实说不清楚。我感觉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刚才两位教授也讲了,恐怕还是我们税制设计本身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因为如果要是专家对这个问题不从它的专业角度上给我们设计出一个非常成熟的,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一个税制,它起的作用起不到真正的一个良好的收入分配的效应的话,就会出现目前这种困扰的局面。

  我们国家也有很多这方面的调查,记得前年新华社新闻周刊有一个调查,现在个人所得税它的调节作用就是两头都调节不到,它对穷人,对贫困阶层基本上是免税的,2000元以下基本上全免税的。对于真正高收入者,高收入者他的收入来源恰恰不是工薪,刚才孙教授说了,来自股市,一次性偶然的所得,来自于这些方面很多。而这些方面恰恰又是个人所得税经常够不着的,再加上大量的逃税这样的行为存在,就使得我们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就压在了中等阶层收入者的身上。所以现在的收入两头都调节不到,就调节的中间这个阶层,造成了中等收入者它的分化,他的收入稍微高一点就交了税,然后再加上他要有购房,结婚,买车,这一系列的负担,还要赡养老人,所以他们的负担很重,就把这一部分中等收入往低收入者那赶,真正这个群体上升到高收入者凤毛麟角,非常少。所有这样一个税制就变得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就变得微乎其微。有过这方面的统计,我们个人所得税征收之前的基尼系数跟税收基尼系数相比可能没有什么变化?弄不好调节完了以后更不好,基尼系数变化呈现更大的系数。我们可以看到基尼系数现在官方数字已经达到0.47,社会贫富差距要去调节的话,有很多的调节手段,但是这个里面最有效的调节手段,最直接的调节手段就是个人所得税。但现在偏偏我们这个税种又起不到它的调节作用,别的调节,就是我们说的存量,购房,也不征收,我们物业税也迟迟推不出来,还有一些税收的规定不是太合理,比如说炒股税负相对比较轻,造成高收入者收入越来越高,而穷人,贫困群体收入一方面我们国家可以看到那个富士康那种企业,最低收入在九百元,管吃管住九百元,说实话算起来可能达到将近2000元,那还是不够纳税的水平。这样的贫困群体在我们国家可以说是相当大的一部分,他们一方面不纳税,同时又从税收分配方面他又得不到什么福利。应该是有一种好的转移支付,我从富有的阶层里面征收比较高的稳定所得税,从他们手里征收完以后,通过转移支付,转移给贫困阶层,建立比较好的社会保障机制,让大家收入穷的不至于太穷,富的不至于太富,这个社会就比较公平,比较和谐了,但是我们现在这种税制起不到这种作用。

  再一个由于税制起不到分配公平的效果,就影响到税制政绩,如果一个税不能起到一种个人所得税是有罗宾汉税种这样一个称号,一个名誉,他是劫富济贫,就是使高收入者他们收入,想方设法多交点税救济穷人,其实简单说个人所得税就是这种作用,而且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我理解它不是用来凑集财政收入。现在是两极分化的社会,如果再不从个人所得税这种税种上完善它,让它发挥出它的调节作用来,我们可能找不到更好的调节手段。我们想国家的税制的改革,主要的它的收入,不发愁它的收入来源。主要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应该拿出更多的精力来,多听听我们刘教授、孙教授这样的税务专家和我们冯教授、王教授这样的经济学家,他们的意见,对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来一个全方位的反思,来一个彻底的调整,税制上,个人所得税税制应该是出了大问题,否则的话,我们社会不会这样分配不公平,所以要追求个人所得税的责任。

  个人所得税改革我认为现在是最好的时机,整个社会来说呼声很高,大家都认为这个税需要改革,但是需要专家去引导,问题是眼光不要集中在起征点上,其实说起征点也不对,它不是一个起征点,是一个扣除额的问题,这个扣除额应该是多高?大致上应该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分配,如果说中产阶层,大家实际上生活和工作的负担是很重的,而且家庭跟家庭它的负担也是不一样的,我一个人也是一个家庭,单身是一个家庭,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跟另外一个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同时还要子女的教育,还要看病医疗问题,还要有慈善捐款的问题,弄不好还有个意外受到什么被盗,什么被自然灾害所侵扰的问题,这些都得考虑到你的扣除额里面去。应该科学的界定,比如说我生活在北京,我生活在上海,和生活在西部,中部城市,我应该有一个区别,那个生活成本是不一样的。那个物价指数也不一样,你的扣除额就应该跟你的物价指数应该挂钩,税率都可以跟它挂钩,这又涉及到财政体制的问题。

  现在和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但是西方很多国家是联邦税,美国是联邦税收,而且是第一税种。但是我们国家经过三十年,虽然它发展很快,是一个非常有潜力,潜力股,但是由于税制本身设计不合理,起不到这种调节作用,同时也没起到凑集财政收入的作用,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好的思考,对这个税制要进行改革。这个改革除了你的扣除额,税率,你的级差,现在九级累进税率制是不是合适,刚才有教授谈到汇率太高了,提到让人们交党费,交党费可能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是至少不让感到很重。现在别说我作为一个教授来说收入在天津并不是很高,但是我都感觉到税收有点高了,这是一个普遍的感觉,孙教授刚才也说了,集中在那12万元以上的他们承担了大概一千多个亿,这样的一个比例的税负。而剩下的12万亿元以下税负也不轻啊,因为你的税并没有真正来自高收入的阶层,低收入者又不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也不一定是好事,所以我刚才有一个很大的启发,低收入者不纳税,一个是你的税级太小,还有一个实际上纳税是一种好事,纳税是一种义务同时是一种权利。我纳税以后实际上我就是这个社会主人的意识会很强,会关心税收的去处,它的用途,用的是好是坏,是不是透明,社会主人权利意识就会增强。如果不纳税,自然对社会责任的意识自然就差了。所以从这个角度,前几年我也反映过农业税把它给暂停了,或者是不交农业税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你可以说税率,或者各种宽免的规定让他特别优惠,优惠到他感觉不到纳税一样,低收入者就让他交一点税,但不至于引起他的税痛完全可以做到。每个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人,每个人都要承担起为国家纳税的义务来,同时我也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要为这个社会做一些事情,同时要监督公权利的使用,怎么使用的?是不是符合公平正义的需要?

  所以我想个人所得税这种改革确实各方面都需要进行思考的。

  独家声明: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如确需使用稿件或者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6892。

(责任编辑:思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