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建议企业再融资审核权应该放给交易所,并向证监会备案,交易所最了解企业的情况及走势。
创业板的开设,就是为了实现资本的流动,从而促进产业转移。
但随着创业板上市运行以来的高估值发行,使得这些曾经对资金万般渴求的企业,在获得巨额超募资金之后,对超募资金的使用毫无方向感。
而众多创业板高管在上市后纷纷携股而去,PE突击入股等乱象也层出不穷。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对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21世纪》:有人指出目前创业板的市盈率过高,可能会出现估值泡沫。而创业板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也存在很多问题。
王守仁:总体来说,这一年来,我认为创业板运行是平稳的,并没有出现暴涨暴跌的系统性风险。市盈率平均60多倍,的确有些泡沫,但我认为仍基本属于正常范畴。境外的创业板市比如说德国或者香港地区,及日本早期的创业板市场,都是暴涨暴跌,最后都是生命周期很短,而且泡沫非常大。
现在创业板的问题突出反映在发行定价制度上。由于每一个企业发行的股份比较少,因而募集的资金量相对也较少,因此开始时基金等大型机构不进来。他们觉得不值得投资,缺乏规模效益。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询价和定价带有垄断性质,网上申购的大量散户不能参加询价,而散户里面不乏一些专业化的中小私募,还有一些专业投资大户。
第三,这种现象带来的是发行人和承销商由于利益驱动难免有抬高价格的动机。因为股票发行少,发行价格高了,发行人募集的资金大,一次可募集更多资金。那么对于承销商来说,募集资金越多,佣金也就越高。
还有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我们的发行制度与上市企业后续融资制度是两张皮。截至现在,我们的证券市场没有一个常态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制度。对于上市企业来说,他们担心万一一年之后企业要发展壮大,所需要的资金从哪儿来,还不如一次性多募集些。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再融资机制。我建议企业再融资审核权应该放给交易所,并向证监会备案,交易所最了解企业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及股价走势。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企业IPO发行应逐步向他律的注册制过渡。
《21世纪》:针对目前正在讨论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你如何看待?
王守仁:我们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真正符合退市的条件。当然退市制度是应该尽快建立并实行。如果说上市企业是优秀的,在监管上又是很严格的,我认为并不是退市的越多越好。
我觉得退市有几种退法,一种是“炒鱿鱼”被勒令退市了。还有一种就是被并购下市了,企业进入新的并购成长新阶段了。我认为这应该成为重点,所以为什么现在证监会一直在推动市场化并购,我们应该采取相应有力的措施,实行新的机制,鼓励成长性并购。
前段时间我给一家券商直投负责人提供了一种思路,未来券商直投重点是要搞并购。
同时我觉得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企业可以通过换股收购兼并加以扩展,而恰好创业投资投了一批项目,给他们收购兼并提供了项目源。同时也有利于创业投资通过股权被并购间接实现退出。
《21世纪》:这样看来,打通创投业与资本市场的链条很重要,这点在监管引导上有没有改进的空间呢?
王守仁:总的来看,创业板成败的关键是能不能保证有源源不断的优质上市资源,这也是创业板市场能不能繁荣,能不能平稳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所以围绕这个问题,我认为证监会应该和创业投资建立长效的互动机制,要主动对创业投资给予引导、支持和必要的监管。
监管层在发行审核时,针对问题提出新的制度安排,经常及时地向创业投资进行通报,同时他们也能够经常听取创业投资的诉求。这样就能把创投业作为创业板市场有效配置的一种宝贵资源。在证监会的相关座谈会上,我就提出如何使创业投资和证监会上市监管部门有效对接,建立密切的互动共赢机制,应当说这已提到议事日程。
《21世纪》:这样也能有效监督“PE腐败”?
王守仁:“PE腐败”应该叫股权内幕交易,这种内幕交易实际上在真正从事了十来年的创投基金来说,据我了解是很少的。目前涌现的“PE腐败”,来自于一部分是刚刚成立的,甚至有些和上市企业、证券公司和保荐人有密切的关系的所谓PE基金。另外,就是涉及到一些地方政府某些干部,他们早就在上市前以隐形身份突击入股,“PE腐败”正是出现在这些非法的利益群体中。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有效的防止股权内幕交易机制呢?目前国务院领导指示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全国创业投资行业组织,叫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这个协会有一个重要的机制就是由国家12个部委相关司局长组成创投专委会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国统一的创投行业自律组织,先按二级行业组织设立,一级行业组织运作,待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按一级行业组织设立。 核心提示:我建议企业再融资审核权应该放给交易所,并向证监会备案,交易所最了解企业的情况及走势。
《21世纪》:协会的定位是什么?
王守仁:现阶段,它是二级协会,但是承担的是一级协会的职能,协助负责500多家创业投资企业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工作。备案管理就是对这些创投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监管,并在十二个部委进行联网。证监会就可以利用这一块资源,对创投业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必要的监管,从而建立和完善双方的互动机制,为此,我建议如果全国暂时建不起来,可以先在深圳试行。
(责任编辑:刘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