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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无奈机构喊冤 监管层不说公司就不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12月02日03:32

  昨日 (12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的一篇《顶风作案8天13只个股涉嫌“泄密”》的新闻引来市场高度关注。不少股民通过来电和跟帖,表达了内心的愤慨。有股民表示:“绝对是内幕交易,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提前涨停。很多散户亏钱都是消息面不平等造成的,等消息出来只能

买在高位了,真的要严查。”

  对于股民的无奈,昨日,《每日经济新闻》就此采访了几家上市公司,他们均表示,涨停和公告没有任何关系。而会否主动调查内幕交易,公司表示如监管层没有要求,他们不会去查。

  股民愤慨:盼望切实严打内幕交易

  8天13只个股涉嫌“泄密”的报道被多家网站转载后,很多股民对此表达了心中的无奈,“作案了又怎么样?你没有证据啊!”;“内幕交易无所不在,所谓严查无从谈起。”

  另外,也有股民指出,除了涨停的股票或涉嫌泄密,跌停的股票同样也有内幕交易的可能。一位股民指出,哈高科(600095,收盘价12.92元)有重大嫌疑。《每日经济新闻》发现,哈高科11月29日下跌5%,30日跌停。而昨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股权,后者正是公司股价在26个交易日翻倍的主要因素。

  对于监管层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更多的股民表达了殷切的期望。一位股民表示:“此前股市都有利好兑现股价到顶的现象,为何出现现在这种现象,我认为是上市公司与庄家相互勾结所致,望监管部门从这篇文章入手,切实严打内幕交易,给广大股民一个交代。”

  机构喊冤:不要什么都归结为“内幕交易”

  “严查内幕交易要有完善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才能成行。”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内幕交易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监管的松懈。不过他也表示,水至清则无鱼,到底什么消息才算内幕,他们也不清楚。

  “如果严格规定内幕交易,那么机构投资者的违规恐怕都不计其数了。”他指出,很多时候,像公募基金知道公司分配方案等消息是比较容易的,基金是公司股东,多少有些话语权,有些情况就不能避免了。“而像盈利预增预减这种事情,则更容易被获悉了。”该人士表示,机构常常要去上市公司调研,像业绩如何、销量如何等情况,是很容易问到的。而这些信息很可能就没有在报告中披露过。那么,这些消息算不算“内幕”?机构调研后买了这个股票,算不算“内幕交易”呢?该人士表示,由于法规不健全,很多事情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当务之急是制定细致的法律规章。

  公司回应:经营事项公告和涨停无关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披露的8天内13只涨停个股涉嫌“泄密”,昨日,记者也采访了几家上市公司。关于如何看待利好公布前股价涨停的情况,相关公司表示,公司的公告不足以让股价涨停,涨停的背后有别的原因。

  11月29日,浙江龙盛的股价涨停,11月30日,该公司就公布了公司参与的溴化丁基橡胶项目中试结果。

  “这只是一个小事件,我们没想到市场的反应会这么大。”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浙江龙盛,公司证券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中试只是公司子公司的一个项目,目前也没开始用于生产,对业绩没有影响。涨停和这个公告无关。

  “机构的研究报告给我们公司那么高的市值,那还不大涨吗?”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也致电了深圳惠程,电话那头一位始终不愿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11月23日,深圳惠程的股价上涨4.25%,24日涨停。25日公司公布受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聚酰亚胺泡沫专有技术”,随后华泰联合证券的研报对此予以了高度评价。不过,该工作人员认为,购买这项技术根本不足以对股价造成影响,“连中试都没有做,更不提生产应用了。”

  对于为何股价涨停,他给出的理由是23日中信建投的一份研究报告。《每日经济新闻》发现,中信建投于2010年11月23日发布的一篇《新材料或成就伟大企业》是公司股价大涨的原因。该工作人员指出,这篇研究报告中,给出了公司2013年合理市值可达到225亿元,目前公司市值仅90亿元左右,这自然要涨了。

  在《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中,部分上市公司均表达了一个相似的观点,那就是公司的公告并不足以引起股价大幅波动,涨停是市场行为。而另一些公司则表示,公司已经出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不存在提前泄露机密的问题。

  股价异动公告暴露监管死角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是在股价大幅波动时,上市公司层面所做的唯一“解释”。《每日经济新闻》发现,在8天13只涉嫌 “泄密”涨停的个股中,不少曾出现连续涨停,公司也按要求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比如江苏吴中、浙江龙盛、精功科技巨化股份福晶科技等。不过,记者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内容极为有限,能反映多少“异常波动”的真实原因值得怀疑。

  根据以往惯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对当前存在的传闻或媒体报道予以回应;二是就三个月内,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注入、资产重组、重大收购等重大事项做出说明。《每日经济新闻》发现,后一种公告着眼于未来,根本没有阐述前期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而前一种公告,回应了股价上涨的表面原因——消息面,却没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予以说明和调查。

  “我们核查了大股东有没有进行交易,别的我们没查。”昨日,浙江龙盛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对于12月1日公司发布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他们核查大股东是否进行了交易,但仅限于此。而对于同样有条件进行内幕交易的公司高管及其亲属,以及关联方等,她表示:“如果证监会、交易所要我们查,我们才会查。否则我们不会去查,也无从查起。”

  难道非要等事情闹大了,才会去查?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前提是公司股价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等因素,而对于利好出炉前,股价涨停或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况,公司却连一纸文书都不用出具,这显然成为了内幕交易的监管死角。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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