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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房产税开征三周仅收到两笔

来源:财新网
2011年02月23日16:30

  上海第一笔房产税至今未出现;重庆开征三周来仅两笔纳税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上海、重庆相继开征房产税以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至今未收到第一笔房产税;重庆三周来仅征收两笔。

第三方:房产税杀手锏沦为小破刀

  据《羊城晚报》报道,重庆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截至2月18日,重庆仅产生两笔个人住房房产税,都是因为产权过户发生的。而网上统计显示,从1月28日实施房产税到2月17日的三周时间里,重庆共售出6034套房子。

  根据重庆市1月27日公布的房产税细则,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出现在1月30日,该笔税款产生于高档社区二手花园洋房转让,交易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在过户时交付税额6154.83元。

  而在上海,房产税开征至今,尚未收到一笔税款。据《羊城晚报》报道,1月28日之后17天,上海成交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达到75套。按照人均60平方米免征税的额度,很可能已有家庭符合缴税标准。

  根据上海1月31日公布的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规定,从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上海已经锁定了一部分符合缴纳房产税的购房者名单,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都是可以的。

  重庆工商大学校长杨继瑞认为,房产税的征收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主要表明在调控房地产的组合拳方面,政府多了一个杠杆。他表示,房产税是低税率,而且具有转嫁性,对于增值性较强的房产而言,只能降低其上扬的幅度与步伐。■

  (财新记者 安旸)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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