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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毒素门落幕 食品安全标准急需更新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张汉澍
2011年04月23日10:33
  雀巢婴幼儿食品到底安不安全?这个问题困扰了许志东差不多有一周的时间。

  就在4月上旬,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在其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在欧洲出售的雀巢婴幼儿食品里可能含有大量如砷、镉、铅、铀等有毒元素。婴儿每天进食两次米糊等食品,砷吸入量会比单独喂母乳高50倍,而镉会高150倍,铅会高8倍。

  此后,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迅速出面声称:产品质量和安全是雀巢首要的关注重点。雀巢一直以来全面严格监控原材料以及最终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并确保它们对婴幼儿是绝对安全的。

  而后,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又对外通报称,包括雀巢等品牌检出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通报中还提到,我国对婴儿类食品的主要原料大米的镉限量要求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简称“CAC”)的标准。

  “我现在有点被弄糊涂了,不知道该听谁的。”许志东对《华夏时报》记者说。他有一个1岁左右的儿子,由于价格适中、名气响,此前雀巢的奶粉和米粉产品一直是他为儿子挑选婴幼儿食品的首选。

  而法国第二大零售商欧尚超市中国一家门店负责婴幼儿食品销售的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最近一周,雀巢婴幼儿食品的销量非常不好。”

  不一样的安全标准

  “雀巢不方便评论卡罗林斯卡研究院的检测结果,我们只能说雀巢的婴幼儿食品是符合国际和国内食品安全标准的。”4月19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公关经理何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雀巢的逻辑是:此前,雀巢的婴幼儿食品被瑞典检测机构测出的砷、铅、镉最大检出值分别为33ug/kg、13ug/kg、11ug/kg。而根据我国发布的《生乳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一项的规定,砷和铅的最高限量指标均各为200ug/kg。由于欧洲检测机构的“超量”指标并没有超过国内食品安全规定的最高限量标准,显然雀巢的婴幼儿食品是符合国内食品安全标准的。

  同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的专家还表示,相比中国的安全标准,CAC甚至未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规定砷和铅的限量指标。

  “我国和CAC均未制定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镉限量指标,但我国对该类食品的主要原料大米的镉限量要求(0.2mg/kg)严于CAC标准(0.4mg/kg)。因此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均严于CAC。”上述人士称。

  本报记者未能获悉欧洲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数据,不过雀巢在其官方声明中称,瑞典食品管理局已确认被检测出“问题”的雀巢产品也都符合欧洲相关的安全标准。

  对此,食品行业资深分析师、正略钧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陈庚向本报记者分析说:“雀巢坚持声称自己的产品符合中国和欧洲标准,但这有一个关键点:各方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识是否一致?”

  根据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报告的表述,衡量雀巢婴幼儿食品是否有毒元素超标的依据是“母乳成分”而并非各国所谓的“食品安全标准”。

  上述研究机构的科学家在《食品化学》期刊上发表文章称,像砷、镉、铅、铀这些物质在婴儿食品中,一定要被控制在最微量的范围里。像米类制品中的高浓度砷,有关方面一定要特别关注。专家相信,砷对于婴儿来说没有所谓的“安全标准”,生产厂家一定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防止此类化学物质进入食品之中。

  但雀巢对此观点未予置评,只是坚称自己的产品标准要远远高于各国设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但对所涉产品具体的各项参数指标,雀巢却拒绝向记者透露。

  何彤向记者称:“欧洲提及的雀巢产品并未在中国进口、生产和销售,中国的雀巢婴幼儿产品均为国内制造。”

  根据瑞典该研究机构分析,雀巢产品之所以有毒元素超标,主要是由于作为原材料的农作物使用了含砷的农药,同时重工业排放的其他金属和有毒物质也渗入了土壤和食品中。

  对于国内的食品原材料是否同样存在污染风险,何彤称,雀巢对供应商选择有着极高的标准和要求,但他依然拒绝向记者披露雀巢国内供应商的名称与原材料产地。

  标准尚需 与时俱进

  尽管雀巢的有害物质含量并没有超过官方所制定的安全标准,但上述研究机构认为,微量有害物质的长期摄入都有可能对婴儿脆弱的身体造成伤害:少量砷亦会增加患癌风险,镉则可导致神经及肾脏受损。

  瑞典研究者卡琳·扬博士表示:“问题就在于对于食品生产的指导方针并不是针对婴儿所制定的。随着各种调查结果的出炉,是时候该重新制定新的安全限制了。”

  对此,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正根据自己的研究,着手制定婴儿食品安全的新标准,其中包括了对有害化学元素和重金属元素的严格限定。制定结果将会上报负责设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欧洲食品安全局和欧盟委员会。

  而英国食品标准局和欧盟委员会也在近期表示,欧洲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刚出生的婴儿来说并不安全,对于婴儿食品安全标准的改革势在必行。

  而对于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形势,新华社在4月19日发文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标准质量不高、滞后的问题。我国的标准化法1989年开始实施,但形势早已发生变化,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开展近十年,目前新法仍未出台。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国内食品标准偏低的缘故在于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而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出局,而标准恰恰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总工程师马志英则表示,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食品标准往往处于动态更新中,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有较好的联动机制。英国、德国等国都有相应的独立研究机构,经常能早于政府部门发现一些食品安全风险,并提出独立的研究报告。食品标准并非一定了之,也要不断更新进步。

  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承诺,将继续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加强同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协作,科学评价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水平与婴幼儿健康风险的关系。

  上述权威机构称,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国内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标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做出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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