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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狂买理财产品不差钱 上百亿超募资金被换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作者:李春莲
2011年07月15日07:19

  上市公司热衷投资理财的热情依旧。这边众多上市公司囊中羞涩四处筹钱,那边却有不少上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超过30家上市公司用超过120亿元资金购买了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

  在钱荒的背景下,上市公司

频频购买理财产品,究竟是差钱还是不差钱?

  扎堆买理财产品“不差钱”?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可以用扎堆来形容,而且一家比一家“有钱”。

  6月22日,漫步者公告称,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循环累计利用不超三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就在同一天,兆驰股份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5.7%,理财期限从7天至一年,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理财期限。这样,今年以来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已达9.26亿元。而公司2010年6月10日刚刚在中小板上市,IPO共募集资金16.33亿元。

  而今年以来,最大手笔投资理财产品的要数海螺水泥了。

  6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将用4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斥资32.5亿元与两家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理财计划,并且购买7.5亿元银行理财产品。

  此外,力合股份盘江股份均在6月份公布了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公告,力合股份拟运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盘江股份也将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而这些上市公司如此豪爽的把钱投入理财产品,是真的不差钱吗?

  以漫步者为例,与其大方投资理财相比,其业绩就让人不敢恭维了。

  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仅为9691万,同比下滑了11.10%;此外,公司预计201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20.00%~20.00%

  而最让人质疑的是,海螺水泥在此次40亿元经营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抛出之前,就在5月19日,海螺水泥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95亿元债券刚刚获得证监会的批复。

  有投资者指出,海螺水泥先融资后理财,融资的目的是为了理财,引起投资者的不满。

  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看来,很多公司并非真的不差钱,且主业盈利能力良好。上市公司热衷于理财,不过是由于理财产品收益高,获利快,希望以此来增加上市公司的收入。但是,投资理财所存在的风险不是上市公司能控制的。上市公司投资理财产品追求资本增值的初衷是好的,但如果有些公司过于热衷理财来粉饰业绩,会让投资者背负极大风险。

  超募资金被“偷梁换柱”?

  而根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在参与理财的公司中,有超过20家公司是2009年上市的中小板公司,因此很难排除相关公司动用超募资金进行理财的可能。

  利用不超三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的漫步者原定募资4.2亿元,结果募得净额11.65亿元,超募7.45亿元。随后,公司置换出了募资到位之前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19亿元,并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偿还了银行借款、委托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3.09亿元,与其这次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3亿元数目相当。

  而事实上,用募集资金理财并非个案。

  日前,深圳惠程被曝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非法挪用募集资金3.31亿元用以购买理财产品,占其定向增发募集资金4.52亿元的73%。

  此外,海格通信称,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购买额度不超过3亿元。

  公司对此表示,现阶段尚未寻找到合适的项目投入超募资金;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也是公司自有资金中的闲置部分,不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

  公开资料显示,海格通信充裕的不仅仅是自有资金,公司逾17亿元超募资金目前尚未公布明确投向。2010年8月海格通信登陆深市中小板,募得32.3亿元资金,扣除14.9亿元募投项目所需之后,超募资金规模达到17.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都强调资金来自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超募资金置换成自有资金并不复杂。

  深交所公告显示,2010年中小板有204家新上市公司,超募总额超过1200亿元,但从2010年年报披露情况看,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约17.2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约88.75亿元,用超募资金投资与主业相关项目有55.49亿元,总使用进度仅21.76%。

  有市场人士称,需要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否则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超募资金“偷梁换柱”,变相进入银行理财市场,而不是用于发展主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 月22日,深交所 《公开谴责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对于上市公司频繁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公开谴责标准》规定,“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包括申购新股)、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质押、委托贷款、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均要受到公开谴责。

  对此,相关专家指出,如果此规定开始实施并严格执行的话,应该会对上市公司豪掷超募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有所约束。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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