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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 培育市场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高一
2011年07月25日02:16

  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庆之际,记者对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就如何维护西藏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记者:西藏证监局是如何努力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发展,从而为西藏区域

经济发展全局服务的?

  西藏证监局有关负责人:作为欠发达的西部地区,由于受区域经济总体规模的影响,目前西藏地区资本市场的总体量还相对较小,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培育、推动各类企业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再融资,成为目前壮大辖区资本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第一,我局利用“自治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的平台,认真做好后备资源公司的培育工作,辅导其尽快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逐步达到发行上市的要求,为辖区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补充新生力量。为此,我局与自治区政府金融办、国资委、工信厅、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企业调研摸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筛选机制,按照“先、中、后”的顺序,形成梯队式的培育模式。同时,我局还编发《企业上市融资知识手册》,使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了解掌握当前上市融资的最新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资本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西藏经济社会长治久安的认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与自治区国资委、工信厅、工商联进行多方接触,力图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三方面形成培育合力。在推动辖区资本市场发展方面,我局会同自治区国资委、工信厅、工商联出台《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管合作备忘录》、《关于促进我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合作备忘录》、《关于促进我区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合作备忘录》,对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共同创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加快推进西藏企业首发上市融资及再融资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研究推进证券经营机构业务拓展和探索转变增长方式,让更多的投资者享受到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成果。

  第四,认真督导辖区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通过化解公司风险、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恢复公司再融资能力,促进公司通过再融资筹集发展资金。今年辖区西藏矿业西藏旅游两家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15.04亿元,为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我局认真督促辖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使用的信息披露,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募集资金存放的安全性、投资使用进度、变更程序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

  第五,鼓励支持辖区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从根本上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做强做优主业,实现公司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两年,辖区上市公司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五洲明珠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并购重组,都成功实现了主业转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趋好,同时公司也寻求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了做优做强做大,大幅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同时消除了关联交易。

  另外,针对西藏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及相关金融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在我局指导下,西藏证券业协会、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大学联合推出“西藏青年证券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帮助西藏大学生了解证券市场、普及证券金融知识,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投身资本市场建设,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人才。

  记者:在西藏的独特区位和历史条件下,西藏证监局是如何通过监管工作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的?

  西藏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的发展成就充分证明“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西藏资本市场既是全国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又具有鲜明地域特征,在西藏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显现,实践证明西藏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助推着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在维护辖区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党委、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在证监会各业务部门和自治区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开展辖区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排查化解、证券经营机构稳定运行、投资者教育、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和打击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等各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一是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帮促上市公司化解风险。我局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将公司信息披露与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反映、与新闻媒体的报道相结合,本着合理怀疑和审慎的态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强化对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监管中充分运用证监会、交易所、证监局“三点一线”的监管平台,及时向证监会上市部报告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获得指导与帮助;与上交所和深交所进一步加强联系,从交易所层面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排查风险。同时集中主要力量,对高风险公司和高风险点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及时督导,注重公司风险的防范化解,做到风险可防可控,保证公司平稳运行,避免市场成倍放大风险,维护辖区市场的稳定运行。二是鼓励支持辖区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从根本上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做强做优主业,实现公司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化解退市风险,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质量。三是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公司透明度,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发挥辖区投资者关系管理网络平台作用,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便捷的双向沟通与联系,形成良性互动的机制,维护市场稳定。四是现场督查公司安全运行和维稳工作的开展。在重大庆典、节假日和敏感期间,我局按照证券市场突发事件预案,要求公司做好维稳和安全运行的同时,联合公安、消防前往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安全运行和维稳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督查,做到突发事件有预防、有处置、有疏导。五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一线监管职能,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的三及时原则,对重大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公司风险,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大高风险公司和并购重组公司的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以维护市场秩序为重点,继续加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的预防性稽查模式,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查处。充分发挥与国资、纪检、公安、银监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非法证券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合力,严防内幕交易、非法证券活动在辖区发生,坚决把可能发生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记者:针对西藏地区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特点、现状,西藏证监局采取了哪些较为独特的具体监管措施?效果如何?

  西藏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西藏资本市场与内地省市相比,存在着市场规模还不大、市场要素还不齐备、后备上市资源还不足的差距,但是西藏独有的高原风光和民族特色文化、丰富的水资源、矿产资源和藏医药资源等,都为西藏企业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后发优势。另外,西藏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大环境越来越好。首先,自1980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已经连续五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西藏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国家各部委和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发展西藏经济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援助西藏建设。这期间,西藏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充分发挥着投融资、促进西藏国企改革、优化西藏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在发展壮大西藏旅游业、矿产业、藏医药业、食饮品业等特色产业,促进西藏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其次,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对资本市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越来越重视,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我局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自治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西藏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自治区政府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一切都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辖区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作为西藏资本市场主体,从纵向看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与内地省市相比,起步晚、规模小、发展慢的劣势仍然较为突出,这既有公司自身经营运作的原因,也有受西藏相对于内地经济基础差、底子薄、资金匮乏、交通不便和地域封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高、人才匮乏等因素的影响。辖区9家上市公司中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6家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辖区1家证券公司也为民营控股,下设17家证券营业部中在西藏当地的只有3家,其他14家营业部均在内地各省市。辖区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经营网点分布在北京、河北、上海、青海、甘肃、四川、山东、深圳、河南等近20个省县市。

  在证监会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结合西藏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公司家数少、点多面广、监管半径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创新性地开展监管工作。主要有:一是坚持稳定与发展并重,求真务实,科学动态地分析辖区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治理结构、高管素质和行为变化轨迹,对于公司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客观分析,分类监管,对于公司在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定下阶段性的监管目标,采取这一阶段的针对性措施,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人和关键点,紧紧盯住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落实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帮促公司解决问题,化解风险。此工作措施在我局所开展的大股东资金占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股权分置改革、解决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和重大诉讼风险化解等工作中效果显著,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质量。目前,辖区上市公司进入常态监管阶段,除了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公司高管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公司出现新的违规事项外,鼓励支持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是我局近期和中长期的工作重点和监管目标。

  二是深入现场检查督导,借助外力,推进工作。我局监管人员少、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是实际情况,在监管中我局努力克服困难,深入公司现场,通过现场检查和专项核查,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结合一对一、面对面地在公司现场宣讲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的契机,分析公司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问题的关键点,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要求,督促公司完成整改,化解风险。另外,我局注重借助外力,推进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加强同异地证监局的沟通协作,在公司所涉异地资料的调取和事项核查中,相关证监局给予我局大力支持,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合力。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多方位地构建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协同效应,提高公司质量,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石。首先我局将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创业板、股指期货、打防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新动向、新规则、新措施向自治区政府进行通报,使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动向,加大对西藏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以专题汇报、书面报告和《西藏上市公司运行情况》、《西藏上市公司动态》等形式,向自治区政府和分管领导反映辖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存在问题风险,提出工作建议,为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获得了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我局在对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培训的同时,也邀请自治区政府金融办、国资委、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发改委、公安厅经侦总队、工信厅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参加。通过学习,政府职能部门对严格按照证券法规履行职能和国资控股股东职责,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西藏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了深入全面了解,增强了监管的协同性。最后,我局在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活动、打击和防控西藏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推动西藏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方面,注重构建全方位的工作协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群防联控”综合防控机制,借助多方的力量共同开展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在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中,我局会同自治区公安厅、纪委(监察厅)、国资委、法制办起草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西藏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以藏政办发[2010]149号文予以转发,为落实意见,又同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签订《关于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协作监管备忘录》;在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活动方面,我局加强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广电局、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等部门协作,建立“自治区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机制”,与公安厅网监部门签订《关于做好西藏资本市场网络信息安全与舆论引导工作备忘录》,共同开展防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媒体报道、网络监督员、营业部实地宣传等多种渠道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和防范能力,扩大“打非”参与范围,形成人人喊打、人人要打的氛围,使非法证券活动无立身之地,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稳定。

  三是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资本市场知识普及工作。与协作机制单位深入探讨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投资者教育活动怎么搞、重点放在哪里、措施如何落实等问题,形成共识。通过短信、报刊、宣传栏等方式将教育进一步深入到接收信息不及时、交通不便利的广大农牧区,基本普及到西藏辖区每位投资者,使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维权意识。

  今后,西藏证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辖区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这条主线,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创新监管,促进发展,切实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西藏资本市场主体质量,更好地服务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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