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 |
搜狐财经讯 强力反腐仍在继续,简政放权未有穷期。9月11日,搜狐财经达沃斯夜话,邀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和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等嘉宾,分别从经济学者、金融学者、历史学者和制度学学者的视角探讨新时期中国改革的路径与前景,以及法治建设对新经济的影响。
在问答听众关于“如何杜绝政府强拆以及如何保证政府不与民争利”的提问时,刘胜军指出,上述缘于政府的公司化,“地方政府不光是招商引资,它本身就变成了一个企业,它有强烈的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
刘胜军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三个方面下手:一是界定政府权力,政府应中性化,不能有利益追求;而是实现财政民主,“有了才财政民主我们才能对政府的行为作出非常好的制约”;第三则是司法独立。
以下是文字实录:
提问:我想问刘教授如何从根本上杜绝一些地方政府强拆行为以及如何保证政府不与民争利?
刘胜军:中国现在经济发展当中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政府的公司化,在很多地方,地方政府不光是招商引资,它本身就变成了一个企业,它有强烈的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这当然对我们的法治、对我们社会的公平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想主要是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我们对政府的定位或者说权力的边界要有一个很好的界定。哪些事情是政府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是不是这些经济活动政府都应该做?当然不应该做的,政府是应该是中性化的政府,不能有经济利益追求。现在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政府只能由非常清楚的界定,但是这个清楚的界定如何转化成现实,如何让地方政府乖乖按照这个界定来做我们需要更具体的政策或者是制度的变化。
第二个方面,当然就是我们要有非常好的财政的民主,有了才财政的民主我们才能对政府的行为作出非常好的制约。我们看到最近的预算法应该说有进步,但是进步步伐没有大家预期那么大。也就是说我们财政透明度有提高,但是提高还不够,我们也人大的权力有所增加,但是真正要发挥权力职能还差得远。
第三个方面,更加具有根本性意义的是当政府和市场或者个人和企业之间发生了利益和冲突纠纷以后怎么办,当然应该靠司法。我们中国的问题是老百姓遇到拆迁的问题,大家都不靠司法,大家都靠上访。为什么不靠司法,老百姓也是对的,因为我们的司法体系不独立,我们官员可以非常轻松的操控我们的司法,所以说中国的司法怎样走向独立这是当前法治非常重要的难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主义走出了一小步,但是我觉得还不够,我提出另外一个建议,我们司法系统要打破和行政系统完全匹配的这样一个组织架构。不一定每个省都搞一个高等法院,完全可以搞一个华东法院,既可以管上海、也可以管江苏和浙江,甚至可以不设在上海,设在其他地方。这样一个法院一定可以在很大程度可以摆脱各个省、各个市地方政府的干预。当然最根本上来讲还是我们的宪法。现在大家知道,领导的批示比宪法还好使的,这是我们法制所面临的最深层次的问题。
习总书记在宪法30周年人大60周年都反复强调这么一句话,就是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为什么强调这句话,因为宪法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真正实施,怎么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我想这里面需要一个违宪的审查机制。这在1982年有过激烈的争论,提出很多方案,没有落实,希望这次四中全会有所进展,我们法制有进展了,政府的行为才能得到约束。当政府与民众的权力发生冲突的时候,司法系统才有可能给出一个公正的有公信力的判决。(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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