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2日通威股份在股东大会上更改分配方案以来,在最近的一个月里,该公司便成了一只在市场上备受投资者非议的股票(相关:理财 财经)之一。而昨日(5月24日)该公司的股票
走势更是引人注目,股价盘中甚至一度被打至跌停板的位置,最后该股以8.86%的跌幅列沪市跌幅榜第6位,并创出了该股今年3月2日上市以来的最大日跌幅与新低。
通威股份二级市场股票的如此走势,实在是该公司咎由自取的结果,它充分印证了“公道自在人心”、“失道寡助”的道理。因为该公司在上市前后的种种表现表明,通威股份犯有四宗大罪,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而且还严重地破坏了市场规则。
第一宗罪:造假上市
根据《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法》规定,发行前一年末,公司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30%,也就是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通威股份是今年2月16日发行的,发行流通股数量6000万股,发行价为7.50元,募集资金4.50亿元。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是2003年9月末的数据。而招股说明书显示,截止200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77570.79万元、净资产值为25877.71万元不变,如此计算的净资产值占总资产值的比例为33.36%,相对应的总资产负债率为66.64%,从这一数据来看,表面上是符合上市条件之要求的。
问题出在该公司的利润分配上。根据该公司4月22日的股东大会决议,该公司拟动用
2003年度及以前年度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130,278,663.54元以公司2003年底的总股本111,880,000
股为基数,按每股1.1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红利12306.8万元。该公司上市前利润长期不实行分配,而刚一完成上市便分光吃光,而且还只面向老股东分配。于是,投资者不禁要问:通威股份此举用意如何?原来全都是为了造假上市也!因为如果在发行前将这12306.8万元红利实施分配的话,那么该公司2003年9月30日的总资产将变为65263.99万元,净资产值也只有13570.91万元,如此一年,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只有20.79%,相对应的资产负债率却高达79.21%,显然不符合上市要求。因此,该公司滚存着大量未分配利润不实施分,而留到上市后再分,其真实意图就在于造假上市呢!
第二宗罪:误导投资者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原本是属于老股东的,老股东当然有处置权。但这笔利润在公司流通股发行上市前不分,却留到上市后来分的结果,除了前文中所述的造假上市外,还有一条便是误导流通股股东。正是由于大量的滚存利润未分配,于是,投资者在通威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上看到,该公司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值为2.31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为4.00元。面对这样的表述,投资者往往会以为公司股票的含金量较高,有较强的股本扩张能力。而实际上,如果将只属于非流通股股东的每股1.10元红利扣作,那么,该公司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就只有1.21元,如此一来,其投资价值也就要大打折扣了。因此,通威公司将大量的滚存利润留着上市后面向老股东单独分配,这明显是对流通股股东的一种误导行为,严重地说是一种欺诈。
第三宗罪:违背诚信原则
这一条最明显地表现在通威股份及其大股东通威集团公司在利润分配面前的出尔反尔上。首先是在3月1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上,9名公司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提出了一个看似对流通股股东还算公平的“不分配、不转增”预案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这9名董事中,就包括有大股东通威集团所派出的董事。接着便是在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称公司接到四川眉山金腾投资公司等八名股东联名提议增加关于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申请》,提议对公司2003年度及以前年度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向老股东每股派现1.10元。面对这样两个分配预案,作为持有公司59.87%股份的绝对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来说,完全可以对后面的临时提案一票否决。然而,通威集团不仅没有这样做,而且还反戈一击,用投弃权票的方式否决了当初自己通过董事会提出的“不分配也不转增”的分配预案,再投赞成票对临时增加的提案表示赞成,从而使得只向老股东每股派现1.10元的临时提案得以通过。通威股份及其大股东通威集团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实在是让人“大开眼界”,让人看到了通威股份及其大股东丑陋的一面。
第四宗罪:业绩“变脸”。
通威股份是今年3月2日上市的新股,3月18日,该公司公布的2003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03年的每股收益为0.39元,虽然较上年下降了18.23%,但绝对收效还算优良。然而,4月27日公布的该公司今年一季度季度显示,公司一季度的每股收益居然亏损0.06,出现了高速“变脸”现象。虽然该公司分析认为,一季度的亏损是鱼饲料销售的季节性造成的,每年的4--9月才是鱼饲料销售的旺季,也集中了公司全年的利润来源。但通威公司的这种季节性“变脸”也给了投资者一种不祥之感,何况该公司及其大股东们如此不讲信用,而且老谋深算呢?因此,投资者不能不对该公司保持高度的警惕,保持足够的距离。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