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蔡:《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四大障碍》,《人民日报》2000年08月21日)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劳动力突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地区,从中西部地区转移到东部地区。从宏观层次来看,这种劳动力流动现象是十分积极的。研究表明,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的转移,是我国改革以来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劳动力流动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贡献份额在16%~20%之间。其次,实现了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从流动中获益不菲。根据许多调查结果,每个迁移者平均每年往家里汇寄2000元,假设目前我国流动劳动力的总数为8000万人,每年外出做工并积累下的收入达1600亿元,相当于1998年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支出总额的12.9%,以及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9.7%。
但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政府对劳动力流动的态度却十分消极,利用各种手段限制这种流动。最近几年,城市政府对外地民工定居和就业的限制有增无减,大有继续加强的趋势。在这样的政策倾向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的转移障碍,不仅难以克服,而且不合时宜的政策被不断地复制出来。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包括:
(1)转移主体的数量制约。从农业内部消化情况看,目前的生产技术水平低下,农业深度广度开发极其有限,虽有大量的荒山地等,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其开发极其有限。发展农业中除种植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所需劳动力由种植业劳动力的富余时间即可完成(农户的兼业性及种植业劳动时间的季节性)。
(2)转移主体的素质制约。劳动力的素质越高,实现转移的可能性越大。目前,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低下,使其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进程中将面临重重障碍,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只能在低层次产业中,形成过度竞争。从而造成转移劳动力队伍的庞大与可供选择就业空间相对狭窄这一矛盾。
(3)城镇下岗职工的增加,留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减少。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企业制度的改革,下岗职工增加,过去在城市中无人愿干的“粗、重、脏、累、差”工作及第三产业,下岗职工已开始问鼎。今后新建企业的招工和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将主要来自各种岗位自然更替的人员和社会上的下岗职工。从而缩小了农村劳动力进入空间。另一方面,同城市劳动力相比,农村劳动力的总体素质偏低而城市工业的技术密集程度一般较高。因此,城市留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相对缩小。
(4)待转移劳动力面临的信息制约。从劳动力转移的流向和转移劳动力的地区分布来看,其中比重最大的一部分是省内转移,通常占转移人口的50%以上。这是因为跨地区寻找就业机会,其信息获取目前几乎全部靠亲戚、朋友和同乡等社会网络的帮助,而由于长期以来迁移行为很少见,所以超越省界之后,社会关系也大大减少了。
(5)待转移劳动力面临的观念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工资更高的城市部门就业,不仅仅产生提高流动劳动力收入的效果,同时产生压低城市劳动力收入的效果。因此,大规模、无限制的劳动力流动,意味着构成对城市居民特权的冲击。其结果是引起后者的不满甚至抵制
(6)政策因素的制约。一是严格的户籍制度和福利性制度,使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无法获得真正的城市市民身份,不能与城市劳动者进行平等的就业竞争;二是传统经济发展战略导致产业结构失衡的制约。建国后,我国始终走的是一条城市工业化的道路,投资结构以重型化为主。由于重型化的产业结构资金密集度高,创造就业机会少,不仅无法吸收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而且连城市内部的新增劳动力也难以消化。
(7)乡镇企业吸纳力减弱的制约。在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由于国家政策的宏观指导和扶持,以及乡镇企业灵活多变的经营机制,乡镇企业发展呈现出高速或超高速发展,对劳动力的吸纳表现出强劲能力,乡镇企业成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要载体。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原有的发展优势逐渐削弱,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减缓。加之国家向城市倾斜的投资政策,乡镇企业的发展又面临一系列新的困难,积累能力较弱,资金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已明显出现资金增密,从而导致吸纳就业能力下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迅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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