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在现代国家里,审计署主要起哪些作用?
崔振龙:关于审计署职能的问题,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以前审计机关一直定位为维护经济秩序。从最近几年发展来看,我们逐渐认识到,审计在民主政治的建设上可以发挥作用,这也是一个进步。
审计首先针对政府行为,特别是公共财政制度建立以后。不可否认,由于审计对政府经济活动加强监督,在反腐败当中的作用正在凸现,各国审计机关都承认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当中的作用。
我们原来审别的部委可以,但是不能审财政部,1995年审计法出台以后可以了,应该说覆盖面都有了。尤其是现在,应该是没有什么阻碍。就目前实践来看,审计署应该是没有受到其它行政机关的影响。
《21世纪》:审计署之所以能够实施“铁腕审计”,其独立性至关重要,随着审计署地位的显著提高,这种独立性如何进一步加强呢?
王东京:审计署这样的机构特别要强调独立性。国家审计署在国务院领导之下,这里面隐含了一个前提,就是国务院的决策是永远不会错的。我们相信本届政府的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都勤政廉政,不会盲目决策。但是,一届政府只能管几年,制度设计才能管千秋万代。怎么样对国务院决策进行审计呢?现在还处于“够不着”的状态。
所以,我建议审计署划归人大,增加审计的独立性,这样审计署不仅可以监督几大银行、监督财政部、发改委,还可以审计国务院的决策效果。
朱小平:我觉得审计署不是出纳会计,它只能是事后的报告,而不可能越俎代庖,进入监督决策层面。而且,在实践中,完成了事前审计,事后也不好再进行监督。
张以宽:在提高审计独立性方面,将审计署划归人大领导还是难以解决问题。西方很多国家的审计机关隶属于议会,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西方的议会制,我们国家审计机关确定归国务院领导,现在马上划归人大来领导也不行,人大的力量需要加强。
关于审计署的部门归属,可以有几种考虑,一种是建议成立审计委员会,隶属于国务院但高于一般的部委;也可以将审计署和监察部合并,使审计、监察一体化;还可以成立国家审计委员会,由国家主席直接领导,这在日本、菲律宾都有先例。
崔振龙:我们现在所谓监督不到位主要指决策领域,尤其是高层的决策,但实际上,决策会直接影响资金的流动,有流动都是可以监督的。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审计机关对决策本身是不是可以拥有监督权。这要考虑两个方面,首先,如果是一个完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高权力机关在国家预算管理当中实实在在发挥作用,这些问题应该是由决策机关拍板,审计机关由谁来领导都可以。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划在哪儿都不行。
其次,对于高层政府决策审不审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澳大利亚就很明确,他们认为,新一届政府是选民选出来的,对其政策下面具体活动可以审,但是这个政策的好坏,只能由选民下一届投票的时候评价。所以,我们讲审计的独立性不可否认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任何形式的独立性都是有限的,不存在绝对的独立性,都是相对的独立性。
独立性也体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形式上的独立,即组织机构独立。另一个是精神上的独立,比如说审计长自己能不能做到客观公正,这也是很重要的。现在社会上称“铁腕审计”,事实上承认了审计长有精神上的独立。
审计长曾经表示,不断后路当不了审计长。其实,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当过审计长的人,以后再也不能任公职了,这是公职的最高境界。在我们国家,审计最后还是服务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执政有很多平台,人大和政府是在党领导下的两个执政平台,审计机关设在哪个平台上取决于是否更有利于监管。我认为,目前的体制还是比较合适的。
《21世纪》:我国对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这会不会影响地方审计的独立性?
王东京:对于地方审计机关,还是垂直领导比较好,有利于独立性的发挥。审计机关属地领导,很难监督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道理很简单,刀刃砍不着刀把,自己不可能监督好自己。
崔振龙:我的看法不太一样。审计长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也说,地方审计机关受政府干涉确实存在。但是,我们设计审计制度的时候,审计是为了监督预算执行的,是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对这一级预算的监督应该也是在同一级。如果我们什么都搞上下垂直领导,要地方政府干什么?
王东京:地方政府有很多事要做,但监督地方政府的职能,决不能由地方政府自己代理。过去的问题是该收的没有收,该放的没有放。比如投资决策权是要放的,但工商、审计、监察都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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