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仅仅10个交易日,被称为是“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更透明”的中小企业板上首批上市公司之一的江苏琼花(00200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便曝出欺诈上市的丑闻来,这对于刚刚诞生的中小企业板乃至整个中国股市来说,其影响都是非常恶劣的。但让投资者稍感欣慰的是,对于这起恶性事件,管理层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不仅深交所雷厉风行地以最快的速度在江苏琼花发布《关于国债投资情况的公告》的当日便发出了《关于对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对江苏琼花及其有关高管给予了最严厉的谴责,并将对江苏琼花及有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公开谴责处分记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而且中国证监会也快速地行动起来,于日前作出决定,对江苏琼花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并自2004年7月9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其签字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并且,中国证监会还将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 对于江苏琼花这起恶性事件,不论是深交所还是证监会,将上市公司痛打一顿、对保荐人作出处罚,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然后再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这更是必不可少的,它表明了管理层对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养奸的立场。 但追究江苏琼花事件的责任,就应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而决不能内外有别,只追究“外人”的责任,而对“自己人”却一“放”了之。对于证监会来说,江苏琼花也好,闽发证券也好,两个保荐人张睿、吴雪明也罢,他们都是“外人”,他们如果负有责任,他们就该负责,该挨板子,证监会尽管打就是。可发审委则是“自己人”,他们若是该对江苏琼花事件负责,他们同样也该挨板子。所以,对于证监会来说,这“外人”的板子要打,这“自己人”的板子同样也该打! 笔者以为,在江苏琼花事件上,发审委肯定是难脱干系的,而且还应该承担很重要的责任。设立发审委是干什么的,不是让这些委员们来白吃、白喝、白拿、白占的,而是让他们来替证券市场把好“入口关”。可如今却有江苏琼花这样一个大毒瘤混进股市里来了,这发审委能说是起到了“把关”的作用了吗?其实,要查出江苏琼花委托理财的真相并不难,只要该公司或者主承销商拿出购买国债原始凭据的复印件来就可以了,可发审委偏偏没有这样做,而只是走过过场了事,一点都没有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更没有履行好对证券市场“把关”的重任,而是任凭那些问题公司混进股市里来坑害投资者的利益,来妨碍股市的健康发展。面对这样一些渎职者,难道证监会就不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笔者以为,证监会也必须打打“自己人”的板子。否则,听之任之,这不仅对同样负有责任的保荐机构与保荐人不公平,而且更是对发审委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包庇与纵容。而实际上,江苏琼花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正是由于证监会长期以来对“自己人”都舍不得打板子的的结果。其实,近年来,发审委在证券市场上捅出的大窟窿并不少见,如著名的“富通昭和(60034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事件”,凤竹纺织(600493)(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过期董事会行使职权问题,这些莫不是由于发审委对工作的马马虎虎所造成。实际上,如果当时证监会就能够狠狠地打一打“自己人”的板子,或许今天的“江苏琼花事件”就不会发生了。 所以,为了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计,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衷心地希望证监会此次在依法严肃处理江苏琼花事件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之时,不仅要狠狠地抽打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人这些“外人”的板子;同时对于发审委这些“自己人”的板子,也一定要狠狠地打,以免证监会到最后自己也落得个“徇私舞弊”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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