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7月13日说,截至今年6月,该市私车额度拍卖共获款40.5亿元,已安排支出39.3亿元。7月7日,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徐强表示,上海车牌额度拍卖是合法的。他还表示,车牌额度拍卖不可能长久实施下去,但近期还将继续实施。 其实,自上海实行私车牌照拍卖以来,社会公众对其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一直质疑不断,主要是认为,车牌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不能用市场化的办法来配置。也有人认为,车牌拍卖在客观上使私车成了富人的象征,不符合行政要有利于大多数人利益诉求的制度原则。 更引人注意的是,国家有关部委官员也在不久前表示,上海的私车牌照拍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希望上海有关方面予以“研究”。至此,在上海的私牌拍卖是否合法的问题上,社会公众看到的是:上海地方政府与国家有关部委各执一词,针锋相对。那么在此情况下,特别是在强调法治的社会中,究竟该怎么办?至少到目前,社会公众对此还不能得到一个明确的回答。 一个社会是否是法治社会及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法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参照指标,就是要看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否合法、是否规范。如果行政机关自身行为的合法性都不能得到制度及时有效的确认,那起码会在社会上形成以下的认识混乱:当地方政府与国家部委在行政合法性认识不一致时,地方可依自己的认识行政;当地方行政规定与上位法规有冲突时,地方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行政。 所以,对国家的有关权威解释机关来说,在上海私车牌照拍卖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应该站在法治社会的高度予以认识,要尽早给予明确解释才是。因为从国家层面看,已不是上海一地、也不只是一个牌照能否拍卖的问题,其背后折射的实际是一个涉及全国法制是否统一、政府行政是否合法的大问题。对此,是万万不能忽视的。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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