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在华 ◆1845年英商丽如银行 , 香港广州 ,1847年上海 , ◆1858 年麦加利银行 ◆1864-1865年汇丰银行 ◆1889年德华银行 ◆1899年东方汇理银行 ◆ 1902年美国花旗银行 ◆俄国华俄道胜银行、 ◆日本横滨正金银行 国际银行团演变 : ◆1910 年成立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 ◆1912年6月俄、日银行加入,六国银行团,垫款和借款交涉 ◆1913年3月美国退出,五国银行团,4月与袁政府达成善后借款2500万英镑 ◆1914 年欧战爆发,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德、俄被除名 ◆ 1920 年英法日美成立新四国银行团 中国银行业发展: ◆ 1897年5月在上海开张的中国通商银行就是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新式银行 ◆ 1903年那桐、张允言等奉命赴日本考察财政币制金融情况。 ◆ 1904年财政处奏,拟由户部试办银行:“中国向无银行,各省富商所设票号钱庄大致虽与相类,特公家未设银行相维系,则国用盈虚之大局不足以资补助。拟先由户部设法筹集股本,采取各国银行章程,斟酌损益,迅即试办,以为财政流转总汇之所。” ◆ 1904年,户部试办银行章程 ◆ 1905年8月29日,在北京正式设立 ◆ 1908年,改名大清银行,颁发大清银行则例。 ◆1912年1月24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呈文孙中山。财政部拟定《中国银行条例》 ◆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作为中华民国新政府的中央银行在上海开业。中国银行是孙中山批准在大清银行的基础上设立的。中国银行曾给予北伐战争有力的支持。现在的中国银行是统一经营国家外汇的专业银行。袁世凯政府在北京成立后,在名义上承认自大清银行改组而来的中国银行,并应中国银行临时管理机构的要求,把北方各地大清银行一律改名中国银行。 ◆1912年5月,原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向北京政府财政部呈文,提出三种方案:商办、官办、官商合办。熊希龄财政部决定官办中国银行,但没有按商股会提出一次还清商股500万两的办法,而是改商股为存款。8月初议定以4年为期,每年还四分之一,年利息率5%。 ◆1913年,中国银行发行兑换券502万元,1915年底3844万元,垫款1204万元 ◆1913年,交通银行发行兑换券674万元,1915年底3729万元,垫款4750余万元 ◆1916年的停兑风潮,上海中国银行拒绝停兑。 ◆1916年4月京沪津提存、挤兑。 ◆1916年5月12日北洋政府下令停兑,主要目的是保护交通银行,但试图连带中国银行。 ◆1913年则例规定政府简任总裁副总裁;1917年修改则例后,股东会议选出董事(官商董事一律),政府在董事内任命总裁、副总裁各一人,实际上已成为商股选举;为商股股权扩大扫除阻碍。官股500万元,而商股已达700万元;此外,中国银行试图减少向政府继续垫款。 交通银行北京总行34年2月初2开业,额定资本500万两,5万股,官邮传部200万两,商股300万两五月津沪汉粤四分行开业 ◆1908年6月额定资本呈经邮传部奏准,增加为1000万两,仍官4商6。 ◆1913年北洋时期的交通银行开始分理国库。 ◆1914年则例,将交通银行性质明确为国家银行。 ◆1921年11月发生第二次停兑风潮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与北洋政府的关系进一步疏远。 ◆1928年11月17日中国银行召开股东大会,修订章程,将总行自北平迁至上海。 ◆1928年11月24日交通银行,修订章程,将总行自北平迁至上海。 ◆1924年国民政府在广州设立中央银行,是国民党在广东革命根据地的金融中枢机构。 ◆1927年在汉口设中央银行。但都属于地方性银行。 ◆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设中央银行,资本2000万元。为筹集中央银行开办资本2000元,财政部以“建设金融事业”的名义,于10月份发行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3000万元。最后拨给中央银行的,除现款1040万元外,即为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票1110万元。 ◆1934年5 月,国民政府颁发《中央银行法》,与1928年的条例比较,有较大的区别。 ◆40年代初,中央银行的地位已超过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1932年10月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设"农村金融救济处"。 ◆1933年4月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 ◆1935年国民党政府推行币制改革。 ◆1935年1月中国农民银行,6 月公布条例《金融法规》。 ◆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实行第二次币制改革时(用金元券取代法币,按1:300万比价收兑), ◆194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在批复华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指出:“目前建立统一的银行有点过早,进行准备工作是必要的,至于银行名称,可以用中国人民银行。” ◆1947年11月,华北财经办事处确定有南汉宸负责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告成立(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并从即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人民币”。当时确定发行人民币的任务是统一各解放区的货币,同时作为新中国的本位币。人民币的发行方针是“适当稳定”。即要根据各地区生产和商品流通情况以及市场货币松紧的程度,有计划地慎重地将人民币投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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