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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证报刊登了深圳市政府旨在把深圳建成“中小企业的成长基地、创业投资的乐土、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的聚集中心”的七条意见,并称此“深七条”是为贯彻落实“国九条”而出台的。在中小企业板刚刚启动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深圳市府便推出这七条意见,其办事效率不可谓不高,振兴深圳的冲动不可谓不足。但通观全篇七条意见,除了要雄心勃勃地把深圳建成类似“创业投资的乐土”式的机构天堂之外,笔者却几乎看不到“国九条”中保护社会流通股东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注重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的一点影子。
也难怪,在“国九条”都快要演变成“国一条”的前提下,“深七条”便干脆就直接只提创业投资、直接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这样的机构式一条了。而且,在地方利益、机构利益的驱动下,笔者可以断定,这“赤膊上阵”式的“深七条”的落实肯定要比“国九条”干脆利索!>>发表评论
现在让笔者简要地逐条分析一下这七条意见吧。
第一条、深圳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协调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形成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领先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的聚集中心;按照产业第一的原则,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龙头地位的上市公司;建立深港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提高深圳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确保资本市场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控制资本市场风险。
这条和“国九条”的第一条一样,是确定意见的总纲。而这一总纲领的中心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机构聚集中心”、“上市公司”、深港合作”和“风险防范”。这其中没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更未提及回报的问题。
第二条、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其主要内容是要“不断扩大中小企业板规模,努力把深圳建成面向全国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提高深交所现有主板的融资功能,积极支持深交所增加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是要“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建设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板输送丰富的上市公司资源。”
可以看出,所谓建立督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就要要把深交所的主板、中小板搞大搞全,让企业不断上市。言外之意,就是要把深交所塑造成为一块磁铁,让向上市的企业都趋之若鹜。
第三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这一条包容量大,中介机构和服务都提到了,国内的国外的也都提到了,总体给人的印象是,什么股评家,会计师,精算师,审计师,什么投行专家、股改专家……所有的一切,你们都来吧。这里,深圳,都可以为你们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第四条,完善资本市场创新体制。 这一条比较有积极意义,因为创新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按照一些券商的说法,基金公司的所谓创新到还好办些,而对于券商的创新,目前的管卡可谓多如牛毛。所以,此次深圳市府不知会推出什么“支持各类金融证券机构开发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和资产证券化品种”的新措施。对此,笔者到愿意拭目以待。
而第五、六、七条分别是“进一步加强深港资本市场合作与交流”、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深圳上市公司质量”和“努力营造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
说起来,这几条基本是官话,没有什么新意。但其中第六条中提到“深圳市国资部门将牵头研究、协调和推动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中由集团企业部分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采取吸收合并、增发、发行新股等方式,实施集团资源战略性整合,积极推动本地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整体上市”,这一点倒是指出了深圳市国企改造在今后的一个方向,由此,深圳对于国有企业的购并重组和整合到可能会掀起一个高潮。但这样做的后果到底如何,是真正充实了国有资产,还是变相掏空国有资产,还有待于观察。
概而言之,此次深圳的“深七条”目标明确,就是要让深圳再度成为创业融资者的天堂,大小机构从业的天堂。本来,本着发挥深圳区位优势的初衷,这一目标也没有什么错。但作为深圳市在“国九条”后推出的第一个发展资本市场的总纲领,其对保护中小投资者以及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只字不提,连江苏琼花(00200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引发的诚信危机也绝口不讲,却不免有些令人失望。
在这里,“国九条”里给中小投资者设定的一席之地已然让所谓各种各样的机构占领了!若此,则机构博弈不成了题中应有之意,漠视投资者利益的投机不也就随着而来了么?
尽管笔者担心,但也有人不以为然。笔者在深圳的一个记者朋友便说了这样一句:“深圳又想再现它在九十年代“股权凭证时代“那样的辉煌了!寂寞了几年,中小板终于启动,人家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创业”了!你管人家有多少投机成分?你管得了么?”>>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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