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就当前企业普遍关心的投资体制改革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融资市场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在融资市场化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融资市场化将是中国下一步努力改革的方向,但现在看仍显得较为艰难。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要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募集投资资金,逐步建立起多种募集方式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建设资金。姜伟新表示,这次投资体制改革中的一些规定,也比以前有所推进。
对企业上市融资问题,姜伟新说,《决定》本身对企业上市问题,并没作出很具体的规定。这次改革对企业上市,既不会起到抑制作用,也不会马上起到一个推动作用。但总体上对企业上市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会创造一个有利环境。
改善中国投资环境
姜伟新表示,投资体制改革将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有较大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投资市场化程度提高了很多,将会更好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各级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既有管理职能,又有调控职能,同时更强调服务职能;三、不管是对国内企业投资的核准和备案,还是对外资项目的核准,以及对中央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都将大大简化,将给所有类型的企业带来便利;四、对各级政府的投资管理做了规范,同时,规划在项目的决策、核准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姜伟新表示,投资体制改革内容很多,力度很大,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都需要有一个领会精神、吃透政策、转变观念的过程。要缩短这个过程,尽快转变思想,按照《决定》的内容去做。
更有利于外商投资
姜伟新表示,中国实施的投资体制改革将使投资环境大大改善,创造了更加有利于外商在华投资的体制环境。
姜伟新说,今后外商投资的项目,一方面需要核准的限额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这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原有的程序,这均给外商投资提供了便利。
这次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了投资项目的核准程序,对外商投资项目也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进一步扩大了省级政府的核准权限,对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1亿美元,对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5000万美元。
此次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包括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遵循准则问题,姜伟新表示,这次投资体制改革中所设定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肯定是一致的。他说,外商投资首先要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因为这一目录规定了国家对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然后要按照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决定规定的核准权限,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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