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叶志明 实习记者 季彬)记者从中国黄金协会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将对中国大陆生产的贵金属珠宝及仿珠宝征税。在普及特惠税取消以后,我国出口欧盟的贵金属珠宝须交纳25%或4%的税项,仿珠宝须缴交4%税。 广东金银首饰商会会长甄伟钢表示,欧盟对中国生产的贵金属珠宝及仿珠宝征税对我省业界影响不大。 甄伟钢介绍,目前我国黄金、铂金基本上以进口为主,出口量非常小。相对全国其他地区而言,我省的珠宝首饰加工业比较发达,多集中在番禺地区,但主要以香港地区珠宝首饰企业的来料加工为主,产品反销香港,或通过香港口岸对外出口,而欧盟这次取消贵金属珠宝及仿珠宝普及特惠税制的地区,并不包括香港在内。因此对我省珠宝首饰企业影响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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