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7月29日电(记者朱玉、李亚杰)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日前指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以下七个方面不规范、不完善,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办法,切实推动药品集中招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1、原规定签订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没有具体数量,出现替代品种、规避招标等问题;
2、合同执行不严格,医院拖欠货款,厂商不按时供药;
3、对利润低的小品种药品、急救药品等,厂商不愿投标,中标不愿签约,签约不愿送货;
4、药厂准入标准过低,审批不严。全国目前有药厂6000多家,流通批发企业1万多家,生产严重供过于求,出现违规营销,扰乱市场秩序;
5、新药品审批过滥、把关不严,一些厂商通过把老品种药品改变规格、剂型等申报新药审批,既规避药品招标成为议标品种,又变相提高价格;
6、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依然严重;
7、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有的招标手续繁琐,有的乱收费问题严重,有的利用招标平台和技术优势违规操作等。政府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督不严,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高强强调,对不执行招标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继续收受回扣、提成,对竞标企业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等问题,将加大查处力度,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重点地区或重点问题进行督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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