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今年上半年,北京有13名厅局级官员因涉嫌贪污贿赂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挽回经济损失3270余万元。 但是,这些贪官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多少呢?媒体没有报出来。 事实上,在反腐败的新闻报道中,提到挽回经济损失多少是很常见的事情,这大概也算是检察机关的一种“政绩”。报道挽回了多少损失,符合“报喜不报忧”的习惯,可是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令人生疑。如果说没收了贪官的财物算是挽回了经济损失,那么,贪官决定的那些“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因其被抓而下马,算不算挽回了经济损失?笔者认为给被抓的贪官算挽回经济损失的账,倒不如算算造成经济损失的账更有意义。 一个官员贪污腐败,会造成多大的损失,这笔账大概没有人计算过。这笔账不大好计算,但也并非不能算。贪官贪污受贿,把国家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这个账很容易算出来,不管他们能不能说得清来源,只要从他家里搜出来,总有一个数字。再有就是贪官的吃喝玩乐。“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楼”,已经是小儿科,现在发展到一顿饭一群牛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这些日积月累下来,也不是小数字。再有就是那些“拍脑袋工程”,脑袋一热,工程就上马。工程的可行性如何,没有细密的论证,劳民伤财不说,很多成了“豆腐渣”,留下不少隐患,而且有的还需要多年还债。这样的经济损失,又有多少呢?有些人吃回扣,为了一点个人利益,给国家造成上千万甚至上亿的损失,购进国外的废铜烂铁,还厚颜无耻地说交了学费,这样的损失又有何人计算过? 如果要将贪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抓住他们以后挽回的经济损失相比较,那绝对是悬殊的两个数字。挽回一点经济损失固然是好事,但算算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笔账,更能说明问题。贪官之害并不仅仅在于他们吃了、拿了、玩了,更在于他们不务正业,没有把心思用到工作上,凡事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不是考虑国家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权谋私。 算算贪官造成的损失,固然让人沉重。但看问题应该全面、客观,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问题。既然能算出挽回的损失,何妨把造成的损失也拉出一个清单呢?那样的新闻才更令人回味,而不是空洞的形势大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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