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可能已不会有多少人还不知道正是“股权分置”这个制度性缺陷,桎梏着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先是在“国九条”里提出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最近又有管理层的高级人士说“已经到了解决股权分置的最好时机”,还有消息说管理当局已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在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工作。哪一次消息传来,不都是给投资者带来了希望,并一次次的唤回了逐渐失去的信心。然而,从近来的种种迹象看来,人们不得不面临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那就是在解决股权分置这个问题上,政府到底有多少诚意? 这问题也许是太尖锐了,然而以下的这些现实却不得不使人产生疑问。 股权分置的直接表现就是非全流通的发行方法,正是非全流通的发行,使中国股市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同价(出资成本悬殊)、不同股(有流通与不流通之分),股权严重地扭曲,从而使发行新股、配股、增发,甚至是高额分红派现也成了控股股东侵占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圈钱”行为。既然已经认识到股权分置是祸害,并且也表明要解决这一问题,照常理来说,虽然目前还无法一下子解决问题,但是至少不让股权扭曲问题的进一步扩大总是可以做到的。然而现实是,一方面说是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另一方面又不停地沿袭老办法发新股,将一个个股权扭曲的包袱推向本就已积重难返的股市,并且屡创发行记录,可以说是达到了变本加厉的地步。记得在银鸽投资(60006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有关全流方案的公告中有这么一句话:证券管理部门明确答复,在非流通股变流通股的政策未明确前,有关的全流通申请一律不受理。那么,全流通的探索可以理直气壮地停止不前,而加重股权扭曲的新股发行却要硬着头皮一意孤行,这难道不使人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真实性怀疑吗? 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顽症,不但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一些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而且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为此,最近证监会国资委特别推出了“以股抵债”旨在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等历史遗留问题举措。起初,也许许多人都认为是管理层下了决心了,要真正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了,然而在仔细地分析了几乎与证监会国资委推出“以股抵债”举措同时发布的电广传媒(00091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以股抵债”方案后,人们的感觉是完全两码事。控股股东以出资0。42元股票抵债7。15元,这是在追回占款,还是在将债权拱手相让?是在保护社会投资者的利益,还是将控股股东的侵占合法化?股权分置的实质就是不同股不同权,而让控股股东也享有上市公司每股平均净资产的资产权,实际上就等于抹杀了股权分置造成的股权扭曲的事实,哪还有什么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可言?如果默认控股股东应该享受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的资产权,那么控股股东的股份理所当然也应该有上市流通权,那么也不需要解决全流通问题了。然而,谁都可以预料到的是,如果让控股股东的股份也享有与社会公众股股东一样资产权,让其上市流通,那么市场的价格会是什么样?社会公众股资产权益将会贬值到什么地步? 不低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价格,说是“国家的有关规定”,但是这个规定是在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还是在保护控股股东对公众投资者的侵占?现在,是规定控股股东可以以不低于净资产值来“以股抵债”,那么是不是在解决股权分置时也是这个“底线”呢?明明是在使控股股东的侵占合法化,还要说是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这怎能不使投资者怀疑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诚意呢? 保护公众投资者的诚意在哪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诚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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