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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对于原规定,人行武汉分行人士称,《意见》主要有五大变化。
一是延长贷款还款年限,减轻学生的还款压力。原规定要求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四年内还清。新政策改为贷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后一到两年开始还贷,六年内还清,大大减轻了还款压力。
二是明确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新政策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财政再取消贴息。此外,如果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三是加强贷后跟踪管理,约束学生的不诚信行为。新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要以已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今后会将违约借款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四是完善还款约束机制,调动银行办贷积极性。新政策规定,在享受政策优惠同时,借款学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还款约束: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学生,将被公布“黑名单”,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
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降低了贷款银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