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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在常州市和扬中市建设设计能力为840万吨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分拆审批,违规审批征用土地6541亩,违规实施征地拆迁,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力。今年4月,该项目被国务院勒令下马,当地多名政府官员和有关银行责任人受到处理。
“铁本”项目叫停,名噪一时的“钢铁大王”转瞬间轰然倒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人们无法想象,一个自有资金只有10亿元、最初计划年产200万吨、计划占地2000亩的民营钢铁企业,要具有多大的胆量和能量,才能把计划做大到至少投资160多亿元、建设规模840万吨、占地9000亩的地步?对于这个问题,铁本一名高层近日向媒体进一步证实,“如果不被逼到江边,铁本不会有今天,老板戴国芳也不会出事”,“没有政府的支持,戴国芳根本没有能力来实施江边项目”,“当初地方政府真正为企业考虑的话,就根本不应该鼓动铁本到江边去发展……地方政府的某些人纵容这么做,要么根本不懂,要么就根本没有考虑铁本的长远发展,只是追求眼前的发展”。
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追求政绩的心理原本无可厚非,他们把政绩简单理解为自己任期内地方GDP及财政的增长,应该说,在传统的政绩考核体系之下,这样的理解也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在江苏常州,地方政府为了尽快在经济指标上赶超苏州、无锡,在并不具有什么后发优势的情况下,“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决定强行扶持铁本上马,鼓动、劝说、利诱、施压、请求,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在铁本被“赶鸭子上架”之后,政府又出面帮助他们将项目分拆审批,在铁本公司违法圈地、侵犯农民权益的过程中,政府事实上也充当了他们的挡箭牌和保护伞。这样说并非刻意要为铁本的违法建设开脱罪责,但是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那就是在地方政府异乎寻常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推动下,铁本在决策和投资时几乎不可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所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从被政府“钦定”为重点扶持对象的那一天起,铁本就注定了无法脱身。更何况,由于自身存在一定的扩张冲动,铁本大约也没想过要拒绝政府的青睐与厚爱。
本报7月7日曾发表社评《警惕政府部门“绑架”私营企业》,指出在广东南海市民营企业“华光”公司骗贷74亿元的大案中,存在着地方政府部门“绑架”私营企业,使其成为自己的“提款机”的内幕,数十亿国有资产以银行贷款的形式,源源不断地经过“华光”公司,流入南海市财政局官员或家属控制的遍布世界各地的多家公司。相较于南海市财政局官员操纵民营企业并将其改造为“提款机”,像江苏常州市重点扶持铁本公司那样,地方政府不惜违法行政,不惜破坏环境、侵害群众利益,强行将民营企业推上盲目发展的快车道,使其成为自己片面追求政绩的工具,其实也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另一种“绑架”,其影响之广、危害之大,比前一种“绑架”也许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民营企业一直是中国市场经济舞台上的“配角”,不但不能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而且还屡屡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和干扰。前些时候经济学界有一场关于民营企业“原罪”的争论,反映的就是在创业和发展初期,由于政策空间狭窄,发展环境恶劣,一些民营企业或主动或被迫采用出格的甚至违法的手法,以突破政府部门限制和干扰的那一段暧昧而不光彩的历史。与那个年代相比,现在民营企业享用的政策空间要宽松得多,置身其中的发展环境也要优越得多,在这个时候,地方政府尤其要注意吸取教训,要正确处理与民营企业的关系,不能为了某种特别目的,从以往对民营企业倍加歧视的一个极端,走向将民营企业“绑架”在手企图为我所用的另一个极端。
政府是政府,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企业是企业,企业的发展有自己的逻辑和节奏。别说民营企业,就是国有企业也不能成为政府的“人质”。政府如果“绑架”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很可能犯下新的“原罪”。这是“铁本事件”给我们留下的一个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