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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城建(600266)称,因此前的东华广场纠纷,有14名公司小股东将状告北京城建。据了解,该案目前已被北京一中院受理,同时成为第二、三被告的还有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公司、北京城建集团。
小股东最多持1000股
14名投资者要求:三被告将此前有关东华广场的交易全部信息予以披露;确认北京城建2004年8月24日召开股东会的行为无效;确认三被告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不准许华远公司与城建集团(或其子公司)建立施工工程关系;确认北京城建与华远公司签订的股权及收益权转让协议无效;同时要求北京城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0万元。
而据记者了解,状告北京城建的14名小股东与东华广场项目背后的关联人有诸多巧合。
14名股东中有4人在2004年7月26日买入,7人在7月29日买入,2人在7月30日买入,1人在8月9日买入。14名股东都是在2004年6月3日北京城建与华远公司签署《股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意向书》,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通过该项转让并与华远公司签署《东直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合同》、《补偿协议书》之后买入北京城建的。
此外,14人中买入最多的3人也只有1000股,而另有3人竟只买了100股即交易中的最低限额一手。
昨天在外出差的北京城建董秘杨运城不愿对此多做评价,只表示欢迎广大股民购买北京城建的股票,至于投资者购买多少是股民自己的权利。
杨运城告诉记者公司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组织应诉。
东华广场纠纷未决
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目前号称亚洲最大的交通枢纽,也是北京迎接2008年奥运会重点城建项目,北京城建子公司东华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建设。
为了加快开发,东华公司于2001年11月与香港康实公司合作,东华公司负责建设,康实负责建设费用及其余部分。随后双方于2002年3月共同成立东华置业负责建设该项目。
但资金到位的纠纷、以及北京华远公司的进入都使该工程的归属陷入了乱局之中(详见本报7月21日《北京城建陷东华广场乱局》)。
目前,由于东华置业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城建持有的东华公司54%的股权已被法院冻结。
杨运城昨天认为,东华公司股权冻结与康实公司的纠纷严格来说都不影响对东华公司的股权转让。
小股东的诉讼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东华广场项目能否顺利进行仍然需要观望。(本报记者乔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