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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
“转回”的合理性
实际上,针对科龙在入主后实现扭亏为盈的质疑不是由郎开始的。
一年多以前,一篇来自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家针对科龙2002年度扭亏的批评性文章,认为科龙利用资产减值会计手段先制造巨额亏损然后以同样的手段扭亏为盈。文章的作者确信科龙2002年报针对资产减值准备、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极不合理,并据此怀疑科龙扭亏是“一种会计游戏的结果”,批评科龙如此扭亏“距‘财务欺诈’只一步之遥”……(见附表)
不仅在国内,华尔街分析家对上市公司利用虚计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行为也曾颇有微词,并形象地将其描述为“甜饼罐”——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式隐蔽利润,在必要的时候再将其转回以权充当期利润。
这其中的关键是涉及到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合理性判断问题。资产减值会计从1998会计年度才开始引入国内,最初只限于在含外资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一年后逐步推广到全部股份有限公司。实践中,国内上市公司从普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致使业绩大幅滑坡,到一些公司依靠转回以前年度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并实现扭亏为盈或业绩增长,短短几年当中前后变化颇为明显。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财务欺诈。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国内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概念、原理、方法描述得极不充分。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国内会计准则还没有关于资产减值的具体准则,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早在1975年10月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历史成本制度下存货的计价与列报》中就开始引入了资产减值的概念,并在1998年4月批准了规范所有资产减值会计和披露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不仅规定了何种资产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对其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当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可回收金额时将超过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且对最近一次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做出了详细规定。不过,这并不影响国内企业执行这项国际会计准则,因为中国已经承诺全面接受国际会计准则的影响,并且已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成员。更重要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概念、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权威性是国际公认的。
许多人在谈到科龙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时使用了“转回”和“转销”两个提法。严格地讲,这在会计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中,“转回”是指,在最近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之后,如果在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中所使用的会计估计发生变化,并且估计的可回收金额大于资产的账面金额,应当将账面金额增至其可回收金额。
不妨让我们结合科龙的案例(附表提供了这家公司2002年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做一番具体判断。有人认为科龙2002年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少7413万元不合理。据了解,这是科龙以前年度根据对外投资企业——科龙冷柜的实际情况计提的减值准备。2002年7月,科龙集团旗下的科龙发展收购了科龙冷柜56%的股份,使其成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科龙减少年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符合“转回”要求吗?
对不拥有控制权的联营公司的投资在合计资产负债表中以对外投资单项列示(对全资子公司或附属企业的投资则分项列示)是针对对外投资进行可回收金额会计估计的重要前提。在科龙案例中,既然科龙冷柜已经成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原来的会计估计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切地说,集团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当然也不在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范围之内。如果已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的科龙冷柜依然存在资产减值损失的可能性,应当在相应的资产项目减值准备中予以反映,而不是继续以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予以反映。因此,依据上述情况,科龙在2002年末减少长期投资减值符合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