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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已进入新学年开学的第二周,一直为家长们“又爱且恨”的幼儿园的“兴趣班”也随即浮出水面。尽管不少园方对“兴趣班”有着不同的称谓,却不约而同地计划着另收费用。物价部门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掷地有声地表态,正常教学中搞“兴趣班”就是乱收费。
“孩子在入园的时候已经交了费,为什么还要在正常教学时间办收费的‘兴趣班’?”这样的家长来电,有关政府部门和本报价格投诉热线接到的不是一个两个。据悉,目前,社会上有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幼儿园的房舍举办绘画、英语、珠心算等多种名目的“兴趣班”,甚至有的幼儿园为获取经济利益也在举办“园中班”,影响了正常教学。以往一些幼儿园,上课时间一到,参加兴趣班的孩子去上课,而没参加兴趣班的孩子则没人管,只能自己玩。由于开设“兴趣班”,部分幼儿园无暇顾及正常教学,使幼儿园很少有出色的音乐课和绘画课。
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现在举办的兴趣班主要有四类:健康、科学、语言和艺术,而这些都是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是老师工作范围内的事,是应尽的义务。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把这些事交给别的机构做,或者收取费用都是不合理的。教育部门要求: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名,在正常工作日内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举办兴趣班,另外收取费用。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兴趣班”的管理,建立申报制度,凡涉及到收费的“兴趣班”必须报区县教委备案。
据南京市物价部门介绍,早在2000年,物价部门曾出台一个有关幼儿园“兴趣班”收费标准,但前提是“正常教学外”的时间,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这是指“节假日”或放学后时间,这个收费标准不超过每月30元,且要本着家长的自愿原则,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要公示。对于已有抬头之势的“兴趣班”的乱收费现象,物价部门再次公布价格举报热线:12358。物价部门表示,他们将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