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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的定价方式是一个制度安排问题,其不仅对产权价格确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目前的企业产权定价方式,一般是以净资产为基础,然后再考虑溢价或是折价出售给投资者。因为股权定价以净资产为基础,所以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就显得至为重要。也正因为如此,中央政府曾以国务院令方式出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重估价值,要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按规定方法评定。
而该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评估办法实际是四种方式,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
四种方法不同,其评估的结果也不同。
后三种方法反映的是企业静态的资产状况,最多也就是反映出企业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但因为企业是有生命周期的,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企业的价值也往往会增加。而企业价值的大小,仅用资产衡量是不够的。尽管在评估中,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会加进去,但企业在未来的真正赢利能力不仅和资产有关,更和政策环境、管理团队、治理结构、营销能力等因素关系密切,而这一切不确定性的东西往往难以量化,其在成本重估中是无法计算的,而且也无法以当前市场价格做参考。由于以静态的计算方式评估资产价值,进而确定产权交易价格,就容易产生低估企业价值的情况。
所以,我认为,对企业价值的评估应该用收益现值法最好。该办法是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计算出股权价格。
对于企业未来赢利能力的估算,当然也具有一定的难度。除了与现有企业资产状况有关,企业赢利能力更多关系到企业管理者的经营水平、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等。由于企业的管理团队是决定企业未来能否赢利以及赢利多少的关键因素,所以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也应该包括对人力资源的评估。相对于其他形式的资产评估方式,现值折算法最能反映企业真实的价值,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进行定价也最为合理。
当然,因为评估中会涉及到很多无法计算的,或者是无法精确计算的价值,这种评估方法也比较复杂。不过,事实上正是因为计算复杂,所以其对企业价值的反映更真实,股权价格与价值更接近。
这种评估方式对于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一家没有市场前途的企业,其虽然拥有较高的净资产,但因为没有良好预期的赢利能力,那么该企业折现的价值并不高,其股权价格有可能低于净资产。对于这种企业的低价出售,就不应该看做是国有资产流失。不过,由于国资委规定国有企业产权出售价格不能低于净资产,也就限制了这类企业的买卖活动。
当然,复杂的企业价值的估算方法需要大量的中介机构来完成,这对于很多地方国资管理部门来讲实际缺乏可行性。而现实些的办法是将国有企业的股权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这样既可以使国有资产的转让变得相对透明,也可以使股权价格相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