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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一般有经济人的假设,即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人在参与经济活动时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只考虑实现自身的效用最大化。
小商小贩如此,家庭主妇如此,职业经理也如此。
因而,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应在经济人的假设下进行。
在商业社会里,人们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恐怕都难以独善其身。这一点,西方人与东方人没有区别,国企老总与私企经理也没有不同,大家都是经济人。而经济人的行为前提是,要充分比较收益与成本的大小,当成本大于收益时,没有人会作出行动。而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每个人都会乐此不疲。而当收益远远大于成本时,一定会有人铤而走险。
M BO作为企业内部经理人对企业股权的收购,也是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的。获取自己的利益,并使利益最大化,是M BO的根本动力。
国企经营者与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在M BO过程中,实际上是买卖双方,是产权交易的博弈人。买者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获得,卖者希望卖个好价钱。正常的博弈过程是,买者拼命压低价格,卖者坚持高价出售。在反复的信息交流后,实现一个均衡价格。在这个博弈过程中,信息交流相当重要,而博弈双方的谈判实力实际取决于对标的企业信息的掌握程度。
产权交易进行前,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是老板,是出资人,而企业的管理者是经营人,双方是委托-代理关系。但作为企业的经营者,经理阶层对企业真实信息的了解实际要多于出资人。那么在双方进行产权交易时,东家对企业的了解不如伙计。这就是信息不对称。
而M BO定价中的问题,就是由交易双方消息不对称而产生的。
因而,国有企业进行M BO时,国资委应对定价方式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而这个制度安排是基于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作出的。
尽管可以认为收益现值法是能够反映企业价值的最好评估办法,但这种评估方法最需要解决的也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企业未来赢利能力的预期,企业的经理人有更多的发言权。对于资产的好坏,对于负债的安排,对于营销网络的把控,对于新产品的市场预测,经理人比出资人更了解。如果经理人隐瞒这些信息,那么评估者很难对企业的赢利能力作出合乎实际的判断,也就无法对企业价值作出更
接近实际情况的计算。如果认为国有资产在产权交易中存在价值低估的现象,那么这种判断是符合经济学逻辑的。经济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都在实现着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掌握信息的人,则在博弈中会获得更多的“支付”。
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信息经济学的框架内,重新设计一个制度安排,以便“内部人”能够向资产所有者传递准确的信号,使所有者对企业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确定国有产权合理的价格。
这个制度设计需要经济学家和官员一同努力,而不是简单地规定产权交易价格不低于净资产。当然,如果企业经理人发出“准确”信息的收益小于收购产权的收益,那么其也缺乏积极帮助“组织”的动力。
国有资产在M BO过程中存在流失现象已经是事实,而经济学家们应该帮助社会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