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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LOF登陆前的良好预期相比,LOF的推出并没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惊喜。出人意表的是,目前深交所LOF的发行进入低迷期。
而9月8日开始,上证所则在上海、北京、武汉、深圳等8个城市之间举行大型市场巡回推介会,ETF正准备高调入场。
交易所基金正式开战第一回合就显得异常戏剧化。
LOF进入低谷
“LOF与一般开放式基金无异,只是让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买卖,但现在基金发行进入低谷,单靠发行方式的改变已经不能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了。”一位市场人士说。
8月17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8月19日上午,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基金召开了LOF业务推介会,之后南方积极配置基金成为第一只使用LOF系统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在《业务规则》第二章中规定,“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以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份额。”
“但目前银行仍是基金销售中最大代销机构,在中国仍需要普及基金概念的阶段,没有银行的参与,基金要取得较多的首发规模是不大可能的。”基金公司人士提出看法。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LOF设计中所隐含的缺陷越来越多地被市场诟病。
理论上,LOF存在套利机制。其基本逻辑是:LOF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由LOF的市场供求决定,而LOF一级市场的申购和赎回则是按照申请提出当天的基金净值结算,当两者之间的偏差大于交易成本时,投资者就可以在两个市场之间进行套利。
“如果LOF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那它就应该具有封闭式基金的特性,而封闭式基金最大的特性就是折价,那么,LOF价格就应该低于其净值。”一些持不同意见的人表示,“这种推理的可怕后果是: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是按照净值购买开放式基金,但是通过跨市场交易,反而带来价格上损耗。”
并且,依照制度设计者的初衷,LOF跨市场模式将会吸引套利者加入,这些套利者不仅可以活跃市场,而且会消除一、二级市场的价差,从而维持LOF在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双重身份之间的平衡。
“但套利者更愿意低价从二级市场买进,在一级市场高价赎回,最坏的结果是二级市场买卖失衡,从而影响到一级市场的基金发行。所以,LOF本身蕴含着自我消灭的机制。” 一位投资公司人士语出惊人。
而且,并不是所有投资者都能获得无风险的套利,深交所公布的LOF规则中第十四条规定,“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在本所交易,不能直接申请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本所交易。”
由于LOF份额不能在一、二级市场之间迅速转换,所以目前的LOF套利的全过程需要三个交易日。如果基金单位净值在两个交易日内大幅下跌,则投资者在第三个交易日赎回时,可能会面对LOF的单位净值跌到买入价格之下,投资者非但不能获利,可能还会面临损失。
还有,表面公平的LOF制度并非对所有人完全透明,由于一级市场的价格是一次性“未知价”交易,而二级市场价格是公开的供需决定的交易,只有少数银行和基金公司交易核算人员知道这两个价差,所以潜在的道德风险仍然存在。
基于上述理由,更多基金人士认为,“LOF仅仅是一个过渡产品。”即使是一些原先积极参与LOF的基金公司现在也开始犹豫起来,表示看不清LOF的市场前景。
ETF高调登场
LOF低迷丝毫没有影响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ETF的激情。
7月7日,上证所在杭州会议上高调宣布,其主导的ETF产品已获得国务院及证监会批准,首只产品将很快面市。
9月8日,上证所开始在上海、北京、武汉、深圳等8个城市举行大型市场巡回推介会,此轮推介会创上证所有史以来推介活动之最。
“一个证券市场或一个交易所是否具有吸引力,归根到底要看其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而决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这个市场有没有蓝筹股,但行业龙头股的流通性相对较差。这就需要通过产品创新,特别是衍生产品,以及产品之间的套利交易来创造交易量。”上证所副总经理刘啸东不止一次表示。
作为ETF最早的提出者和最热衷的倡导者,刘啸东在2001年就有了ETF设想,但当时市场缺乏合适的指数。直到2002年6月,上交所推出上证180指数后,上交所才认为ETF的“推出时机已经成熟”。
2003年4月,上证所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尽快推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报告》。之后又联合国泰君安、华夏基金等公司开始对ETF产品开发进行实务研究。
2004年1月1日,上证所推出上证50指数,三个月之后,上交所正式向证监会申请开发ETF。2004年6月,上交所ETF获证监会核准。
此次,上证所的第一只ETF产品是与华夏基金合作的华夏上证50ETF,此产品采用完全复制法,组合中的股票种类和上证50指数的成份股相同。
“ETF具有独特的套利机制,当其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单位净值时,投资者可以买入基金股票,申购ETF份额,并在二级市场卖出,所以ETF本身具有自我膨胀的机制。”博宏投资公司人士对其十分赞赏,“它借鉴了国外ETF的优点,又回避其缺点。”
但也有人对ETF持有微词,例如宝盈基金公司潘江雪就认为上证指数存在失真现象,“上证指数计算以总股本为权重,那么像中石化这类不仅市值权重大,而且非流通市值也高的股票,它们的大幅涨跌产生的上证指数‘虚涨’、‘虚跌’现象就会明显。”
“指数失真,必然使指数产品的投资价值受到影响。”一位指数公司人士表示。
而且,ETF实现自我膨胀还需要做市商制度,“在二级市场上涨时,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买单,这时候就需要做市商,在二级市场卖出ETF产品,然后在一级市场上进行申购。”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解释。
由于华夏上证50ETF规定申购、赎回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只有券商等机构投资者才能在一级市场进行申购和赎回,一般投资者只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 所以,对一般投资者来说,华夏上证50ETF更多是一个投资产品,进行套利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但对机构投资者如券商来说,此产品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华夏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券商不仅可以利用ETF在自己的席位上进行零佣金套利交易、变现库存股票,还可以组合产品、进行创新,并且会因为ETF的交易活跃获取更多的佣金。”
此次,华夏上证50ETF选择网上、网下同时发行,使用的全部是券商渠道。据悉,已经有20多家券商向华夏表示了参与意向,“由于ETF对券商系统要求较高,出于风险控制考虑,我们可能只会选择其中十几家。” 华夏基金人士告诉记者。
考虑到市场和风险控制因素,华夏可能将此产品发行期推迟到11月。即使如此,不少基金公司人士仍表示,“ETF是个好产品,但是市场不好,发行情况很难预料。”但更多人士则认为,“从上交所推介力度和华夏的准备程度上看,ETF首发规模将不会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