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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将“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列为当前要经济工作着重做好的八项工作之一这一举措出台后不久,证监会主席尚福林9月9日应邀在国资委所作报告的内容也被媒体见之于报端。由于温家宝总理的表态被视为是一种“救市”之举,于是,尚福林的报告也就被市场认为是尚福林或证监会救市的具体处方(以下简称“尚方”)。那么,“尚方”是否是救市的良方呢?笔者以为,“尚方”救市还是有点难。
不可“否认”,这一次尚福林开出的“处方”确实有一些新的内容。可以说,这一次尚福林为中国股市的“把脉”还是很准的。比如,股权分置问题,尚福林认为股权分置对价格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长期存在不仅不利于流通股东,对非流通股东也不利,会是一个双输的结局。比如,投资回报低的问题,尚福林指出:到2003年底,证券市场上缴印花税1965亿元,但上市公司分红仅有1844亿元,流通股东只分红600多亿元,还要缴纳20%的分红所得税,实际有500多亿元,流通股东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报。
那么,如果来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呢?为此,尚福林开出了三副处方。比如,针对股权分置的问题,尚福林开出的处方是:让A股变成“含权股”。他说,以中石化为例,流通股比例很小,如果从国有股中拿出相同比例,对流通股东进行配售,价格以净资产为参照确定,这样除权后流通股价在3元多,市盈率大幅下降,流通股东受益,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将来在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定价便可以市价为标准,两类股东共享流通溢价。比如,针对投资者回报低的问题,尚福林开出了两副处方。其一是“强制上市公司分红”,不分红的公司要限制再融资;其二是,协调双重收税问题,力争实现“免红利所得税”。
笔者以为,尚福林的处方开得还是对的,基本上做到了对症下药。而笔者之所以又认为“尚方”救市还是有点难,在笔者看来,是尚福林的药下轻了。目前中国股市可以说是病入膏肓,对于这位“重病号”,需要的是用“重药”,而药量太小了,显然是于事无补的,更不可能达到治病救人、起死回生之效果。
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例,尚福林开出的处方是让A股变成“含权股”。而这个“含权股”处方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首先,这里的流通股“含权”只是一种“配售权”,即流通股股东享有配售国有股的权利;而不是一种“送股权”,即流通股股东所盼望的免费得到部分国有股的权利。其次,“配售权”并没有体现出向流通股股东让利的原则。国有股股东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股份按净资产值的价格出售给流通股股东罢了,根本谈不上补偿可言,流通股股东历史上为国有股所作的贡献完全还是被国有股股东侵占了去,最后一点补偿都没有。其三,以净资产为定价依据也有不妥。一来上市公司净资产中有一定的水分;二来净资产中本身就有流通股股东的贡献,如今面对流通股股东过去所作的贡献,却需要流通股股东掏出更多的钱来购买,这等于是让流通股股东掏钱来买自己的东西,显然并不合理;三来净资产并不是价格的底线所在,二级市场上也有价格低于净资产值的股票存在。其四,所谓“两类股东共享流通溢价”也只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在股市低迷之时,流通股要想在二级市场上走出填权行情,困难是很大的,特别是当家家上市公司都有这种填权要求的时候(因为都需要“共享流通溢价”),那么,在市场容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这种“流通溢价”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贴权则是一种最可能的选择。实际上就以中石化为例,历史上中石化的股价也曾不止一次地跌破3元,而在中石化的流通股本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其股价再创新低应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如此一来,又如何保证中石化的股价保持在3元以上并向上溢价呢?因此所谓的“两类股东共享流通溢价”,最主要的还是让国有股股东享有流通溢价的机会,而流通股股东则只有流通折价的份了。其五,按净资产定价也只是相对于净资产值超过面值的上市公司有效,而对于那些净资产值低于面值,甚至净资产值为负数的公司来说,如果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同样还只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话题。
又如,解决投资者回报低的问题,给人的感觉同样是“有气无力”。力争实现“免红利所得税”,这虽然是解决投资回报问题所必需的,但它也需要建立在上市公司有红利可分的基础上的,所以提高上市公司的回报才是最主要的。而对此尚福林的处方是“强制上市公司分红”,而强制的手段则是“不分红的公司要限制再融资”。对于这种做法的效果,笔者实在是表示怀疑。一来,管理层强制分红,也需要上市公司有红利可分,象那些亏本公司、微利公司,管理层再如何“强制”,它也是“无红可分”的。二来,管理层对不分红的公司要限制再融资,那么,对于那些短期内或近几年并无融资打算的上市公司,它们是不是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分红了呢?三来,分红也有一个分多分少的问题,管理层再怎么强制上市公司分红,也不可能规定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于是,那些有再融资要求的公司就大可以采取钓鱼似的分红来对于证监会的政策,而实际上,这种钓鱼似的分红,近年来在股市里是大为流行的,它对于改善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情况并无明显的作用。四来,“限制再融资”的说法也是很灵活的,在实际中并不好把握。毕竟“限制再融资”不是“禁止再融资”。而既然只是一种“限制”,当然也不排除不分红的上市公司也有获准再融资的可能,因为对融资额度的限制也是一种限制。而对融资额度的限制那又是一个没有标准的事情了,限制一百万是一种限制,限制了一个亿、十个亿也是一种限制,所以,所谓的“限制再融资”感觉就象是一种文字游戏,就将把“股权分裂”改为“股权分置”差不多。五来,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同样还是一种不公平。由于股权分裂问题的存在,在同样的分配方案面前,价格低廉的非流通股的回报远远超过流通股股东的回报,也正因如此,“高派现”又被认为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其当务之急仍然还是要抓紧解决上市公司的股权割裂问题。否则流通股股东是不可能有真正的高回报的。
重病还须用“重药”,目前已是病入膏肓的中国股市需要的是治病的“重药”。现在该是证监会拿出“重药”来医治中国股市的时候了。而从这个角度来看,尚福林的处方显然还不是这种救治中国股市的“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