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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据《今日早报》报道,记者昨日在温州三木商标事务所里,见到了全国首家“商标超市”: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琳琅满目地张贴着200多张商标样本,并标上出售转让费用。有需求的客人只要进入这个门面,像在超市里挑东西一样挑好自己满意的商标,跟拥有这些商标的店主人签个转让协议,付完钱后,就可以将这些商标使用在自己的产品上。
据温州三木商标事务所董事长林木良介绍,“超市”里只是他们事务所的部分商标,另外还有7000多个商标可供客户选择。“我们做的所有商标全部都是鞋服类的”。据称,这些商标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自己设计的;二是企业闲置、停产后的商标被收购过来的;三是其他企业委托转让出售的。
记者发现,所有待售商标中,标明了价格的商标身价差别很大,从8万元到2008万元,各个档次的都有。最贵的一款商标名为“CZ008”。他告诉记者,这款商标是由他们事务所自己设计的。前面的“C”代表China,后面的“Z008”是由“2008”衍变过来的。整个商标寓意中国2008奥运。但是因为“2008奥运商标不能直接注册,我们只能打‘擦边球’,用‘Z’替代‘2’。”
除了这些创意商标外,记者还看到了不少知名商标的“表弟表妹”。例如“ESPRIT”的表妹“ESAEPS”,图案花形设计几乎是一样的;“梦特娇”的表弟“MONDEFIT”;还有,“香奈儿”的嫡亲“香蜜儿”;“达芙妮”的近邻“达爽妮”,不胜枚举。粗略一算,类似这样的商标,在展厅里至少有二三十个。
那么,这么多形象相似的商标如果用出去,是否会被诉为侵权呢?林木良笑着告诉记者,“我们这里所有的商标都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过了的,不存在什么侵权。”他接着说,“的确有些是有仿造名牌商标的痕迹,这样做的确是会混淆消费者的注意力。但是很多新品牌只有借助名牌商标的力量,才能迅速获得成功。”他坦言,许多顾客指明要买的,就是这类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