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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 公安部近日透露,22日,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通报了整治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在此专项行动中,打击洗钱犯罪作为重点之一。
洗钱成为经济犯罪伴生物
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3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至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金融票证类犯罪案件2954余起,涉案金额达24.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77亿元。
经济犯罪侦查局张京副局长在通报会上对记者表示,在经济犯罪活动当中,特别是涉及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中,洗钱犯罪往往是伴生物;这类犯罪,也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
记者注意到,曾有媒体报道称,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钱约为700亿元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黑钱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其余的是一些外资企业和一些私营企业将收入转移到境外,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
银行人员和外部勾结犯罪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金融诈骗犯罪侦查处佟处长向记者透露,去年全国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人员金融票证违法犯罪活动有近10起,较前两年有突增的趋势,犯罪嫌疑人包括银行行长、部门经理等。他分析说,这类案件由于是银行内部人员作案,隐蔽性好,因此从案件发生到案件被人发现,一般时间比较长,有的案件甚至到第二年才被发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张京副局长认为,银行人员利用票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是银行的内部人员与外部社会企业或人员勾结,利用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
在国内涉及金融票据的诈骗犯罪案件中,洗钱往往是伴生物,“但是它会不会构成洗钱罪,还和我们的法律规定有关系,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现在我们的立法部门,全国人大成立了反洗钱法领导小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张京副局长表示。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