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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04年三季度报告来临之际,今年21家暂停上市公司的生死也将有一个最终裁决。据统计,截至9月30日,*ST南华(00066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660)、*ST环保(00073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730)、*ST鞍成(60066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600669)、*ST石化(000013)、*ST北科(600878)(相关,行情,个股论坛)(600878)、*ST比特(000621)(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621)和*ST斯达(60067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600670)7家公司已被宣布终止上市;其余14家公司在向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后11家已获受理;盈利的*ST长岭(000561)(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561)、*ST四通(00040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409)和*ST丰华(600615)(相关,行情,个股论坛)(600615)暂无获受理消息。
与往年的暂停上市公司比较,今年上市公司的退市明显呈现为一种加速的特点。自2001年4月PT水仙(600625)(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率先拉开上市公司退市序幕以来,一直到2003年年底,沪、深两市累计有14家上市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被依法终止上市。而今年已经宣布退市的公司就达7家之多,正好是前三年退市总数的一半。而从环比来看,去年同期暂停上市公司共计12家,其中终止上市的公司为2家,退市率为16.7%。而今年暂停上市公司共计21家,其中终止上市的公司为7家,退市率为33.3%,与去年环比,退市率增长近17个百分点,退市队伍明显体现为一种加速扩大之势。
退市体现的是证券市场的一种新陈代谢功能,它是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正因如此,退市机制一直都是得到市场人士充分肯定的。认为退市是提升上市公公司司质量,甚至是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以至一些中小投资者甚至平时里以“中小投资者代言人”面目出现的一些写手们,也积极地为退市“鼓与呼”,甚至呼吁要进一步扩大退市的范围。
凭心而论,管理层在退市的掌握尺度上,还是把关甚严的,而并没有把退市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化,目前业已退市的公司基本上都是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企业。实际上,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应该退市的上市公司有四种类型:(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第一百五十八条又规定,上市公司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况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因此,若管理层真要严格按《公司法》执行的话,目前退市的公司还会进一步增多。至少象郑百文、银广夏、大庆联谊(600065)(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红光实业等公司早就该加入到退市队伍的行业了,象上市不久便曝出隐瞒国债投资真相丑闻的江苏琼花(00200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也有退市的担忧了。
作为对上市公司的一种处罚手段,笔者也是赞成对上市公司进行退市处理的。毕竟目前市场上对上市公司进行处罚的有效手段并不多。比如,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谴责,这对于厚脸皮的上市公司来说,实在只是一种多费口舌,是在浪费工夫。又如,证监会的罚款,一次罚它个几万到几十万元什么的,证监会是因此而“创收”了,可对上市公司来说,这只是一场“毛毛雨”,它甚至连“纸老虎”都谈不上,它根本就对当事者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因此也就更难对后来者起到警示作用了。只有退市才是最“真格”的“处罚”,让你三年亏损的公司退市,或让你有重大违法行为等的公司退市,让你一次性玩完,这种处罚手段的震慑力显然是谴责、罚款等“小打小闹”等手段所不可比拟的。
不过,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甚至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看,笔者以为,退市机制在这方面的作用甚微,特别是在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上,退市机制甚至起的是一种负面作用,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重大损害。
首先,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角度来看,退市机制只是一种本末倒置。要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最重要的是要把好“病从口入”关,从严控制新股发行的质量。其次是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已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这两点才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根本点之所在。而把退市作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手段,这显然是一种本末倒置。并且,由于退市公司的数量远远少于上市公司的数量,在大量的垃圾公司上市的情况下,用退市来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显然是于事无补的。因为,我们看到,就在退市机制建立起来后的这几年里,仍有大量的垃圾公司还在上市,而且据最新的报道显示,在新近修改的《公司法》里,股票上市的门槛还会进一步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试图用退市的手段来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这无意于是一种痴人说梦。
其次,退市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重大损害行为。投资者所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是在主板市场上发行上市的流通股,股份不仅具有较好的流通性,而且信息披露也很透明。而一旦退市了,这方面的优势便不复存在了。虽然从今年4月1日推出的“强行平移机制”使退市公司能够很快地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三板市场”),但三板市场的流通性与透明度显然是难以与主板市场相比拟的。而更加重要的是,退市给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带来了重大损失。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仅其发行价就是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其二级市场价当然就更高了),而一旦退市了,进入了三板市场,其股票很快就变成了“仙股”,股票的价格连面值都不到,只剩下几毛钱。从每股几元钱、十几元钱甚至几十元钱跌到每股几毛钱,这是一个怎样的损失!可这样的损失就只能由投资者来承担,这不是对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损害又是什么?
其三,退市机制是中国股市圈钱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股市是一个供上市公司圈钱的市场,而退市机制显然是这个圈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方面由于股权分裂,上市公司的股票基本上都是采取高价发行的政策,以便使上市公司更多地圈到钱。另一方面,又通过退市机制,使这些圈钱公司与管理层的责任得以解脱。其实,在这种退市机制还没有推出之前,出于对股市稳定与社会稳定负责,作为管理层与地方政府来说,还会积极地为那些拟退市公司寻找出路,琼民源(000508)(相关,行情,个股论坛)演变为中关村便是这样一种典型,这不仅是管理层应尽的责任,而且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但退市机制出台后,管理层与地方政府便不再为“琼民源”来寻找“中关村”了,而是一退了之,任凭投资者蒙受惨重的损失,而作为那些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来说,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于是,一家公司就这样从上市到退市走完了其股市之旅,带走的是它从股市里所圈取的大量募集资金。因此,笔者以为,退市机制是对圈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使得中国股市的圈钱机制变得“完美无缺”。
当然,在一个健康成熟的市场里,退市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在我国股市里建立退市制度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这种退市制度的建立必须符合中国股市的“国情”,而不能以牺牲投资者的利益为前提。特别是这种退市制度的建立应该与赔付制度结合起来。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需要退市,但作为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必须得到应有的赔偿。否则,退市制度所惩罚的就不是退市公司了,而是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是要让投资者的资金蒸发,是要让这些投资者永远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