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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负责人也同时提出辞职
江苏琼花(002002)董事会称,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敖吟梅、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施建欣递交的辞职报告,敖吟梅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施建欣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务。目前,公司安排董事长于在青暂时接管总经理工作,原琼花集团总经理助理王强强暂时接管财务负责人工作。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增补董事、聘请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公告对两位高管辞职的原因只字未提,但作为江苏琼花委托理财风波的两位直接当事人,敖吟梅和施建欣的辞职引人关注。
2004年7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中称,经深交所查实,江苏琼花有多项委托理财事实未在2004年6月18日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如实披露:2002年7月25日,公司将1500万元资金给德恒证券进行委托理财;2003年4月24日,公司将1000万元资金给恒信证券进行为期1年的委托理财,委托期届满时未收回资金;2004年6月17日,公司将上述两项委托理财权益转给扬州德龙化工有限公司。公告认为江苏琼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同时,公司董事长于在青、董事兼总经理敖吟梅未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深交所决定对江苏琼花和公司董事长于在青、董事兼总经理敖吟梅予以公开谴责。并将江苏琼花及上述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公开谴责处分记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江苏琼花在7月13日发布的致歉公告中称,董事会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紧接着,7月15日,江苏琼花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证监会对相关保荐代表人也做了初步处理,自7月9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江苏琼花签字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证监会表示将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
此后,江苏琼花董事会也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控股子公司的国债投资款已经收回,公司三季度报告显示,国债投资三季度产生损失5万元,累计损失93万元。公司已无国债等短期投资项目,国债投资对公司不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