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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奥克斯将信息产业部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被立案、耐心等待之时,11月1日,又传来先科通讯、维科电子、金立通讯等数家手机牌照在野党酝酿集体请愿的消息。
这一在手机行业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似乎正趋于白热化。
“揭竿而起”
10月12日,宁波民营企业奥克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上一纸状书,状告信息产业部行政不作为。这是自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出现的首例民企状告国务院主管行政部门的案件。
在争取“手机牌照”的诉求屡屡未能得到“婆婆”信息产业部的回应后,奥克斯最终采取了“对簿公堂”的“过激”行动。
“民告官”结果如何,奥克斯仍在耐心等待。但它显然已做好了“将官司进行到底”的准备。
1998年12月31日,信息产业部和原国家计委出台《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5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移动通信产品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批,同时对移动通信产品生产企业严格监管,并将移动电话的生产纳入国家指导性计划。”
从“5号文件”出台至今,金正、创维、奥克斯、长虹等渴望进入手机领域的企业一直在呼吁取消禁令,但收效甚微。
今年6月29日,国务院412号令宣布手机项目审批制度将被废止。早就不甘“屈居人下”的企业立即开始为自己的产品“跑马圈地”。但它们的热情很快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信息产业部以“5号文件”挡驾。
受够了“墙内吃肉墙外闻香”“窝囊气”的众民营企业愤怒了,它们积极酝酿集体请愿。
政策壁垒
“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拿到手机生产牌照。我们没有退路可走。”一位靠“租牌”度日的手机企业老总觉得民营企业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现在到了必须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但这些结成联盟的企业很清楚,它们要撼动的是一个早已分割完毕的利益体制。
有材料显示,国内共有36家企业拥有49张手机牌照,而在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中,自己进行生产、推广和服务的只有十几家,甚至有的厂商连一条自己的生产线都没有,但就是这样的企业,一年靠贴牌的收入就能坐拥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利润。在业内,这被称之为“僵而不死”的手机生产准入制。
深圳先科通讯公司总经理黄荣添认为,“手机牌照”制度不仅使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失去了进入手机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而且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
专业人士认为,正是在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规定中必须许可的项目太多,造成企业在发展中遭遇到重重关卡,而现在到了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指出,应该用市场经济下的公平法则来质疑“手机牌照”的合理性。
奥克斯全国市场总监李晓龙认为,他们充当的正是“第一个吃螃蟹者”。
破冰之举
在许多手机生产厂商看来,手机行业的“潜规则”就是“保护落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整个行业来说,都很不公平,因为现在没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一家手机厂商老总认为。
作为掀起这场打破“潜规则”官司的“始作俑者”,李晓龙有充分的把握:“我们的胜算是100%。即使万一败诉,我们也要上诉,决不言败。”对于这场官司的结果,黄荣添也认为是100%的胜诉。“因为‘手机牌照’制度明显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不少专家认为,奥克斯“叫板”信产部,不仅仅是一家企业在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其传递出来的深层次信息是我国法制环境的优化。一位法律界人士称,不管奥克斯的胜算有多大,都必将“更好地制约政府行为,促使其依法行政”。
法律专家指出,这次“民告官”案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手机牌照”等敏感问题的解决。
张树义教授认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就是为了解决原先各种许可源头混乱的问题。过去各部委发出的规章可以“随意”设立各种许可,现在这种做法已被明令禁止。
有人担心,一旦“手机牌照”放开,在手机行业门外徘徊已久的企业将蜂拥而入,手机市场会出现无序竞争、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一位手机市场分析人士对此持乐观态度:“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种产品只有存在竞争,市场才会被触动,消费者才会从中受益。所以‘牌照’一旦放开,受益的只会是市场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