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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7日从商务部新闻办公室获知,商务部当天出台了旨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规避和障碍解决等服务的《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为企业解决问题是该项制度的根本点。”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因为是在人家的地盘上,一个企业的力量太微不足道了。”苏州市一家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遇到各种障碍时,经常觉得很无助,有了这种相对固定的报告制度和障碍解决机制,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就会更加有利。”
事实上,很多发达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国外贸易障碍调查制度。
“商务部此次施行《制度》应该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商务部国际贸易与合作研究院法律室主任何茂春认为。
据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司那位负责人介绍,出台此项制度的特定背景是,一方面,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他们在境外遭遇的与投资相关的障碍和壁垒也逐步凸显,有的已经直接影响了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营。
这客观上要求中国政府部门要从宏观上掌握、发布相关信息,以减少企业境外投资的盲目性,改善企业境外投资环境。
另一方面,贸易调查已经成为世界主要贸易大国开拓国际市场、肃清贸易投资壁垒、维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政府部门开展多双边磋商和谈判的内容之一。据悉,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的《对外贸易法》赋予了商务部对有关国家或地区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进行调查的职权。
报告制度就是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制度》,中国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应定期履行年度报告制度,而境外中资企业或其国内投资母体则可以根据企业在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按自愿的原则,不定期提出报告。
据悉,《制度》施行后,商务部将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定期公布有关报告内容,提醒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化解贸易障碍。
同时,对涉及投资壁垒或服务贸易壁垒的问题,商务部可以立案进行投资壁垒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