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新华网昆明11月20日电 (谭江华)昆明市盘龙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证券纠纷案:钱某为追回自己的数百万元投资,要求证券公司打印交易清单和撤销指令交易未得到满足,遂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钱某系云南昭通的一名女子,2003年7月31日,她与江南证券昆明营业部签订了一份“指定交易协议书”,投入了几百万元资金,经证券公司同意由她的哥哥作代理人。一年来钱某发现自己非但没有获利,反而连连亏损,于是亲自进入该公司查询交易记录及有关清单,却遭到了公司的拒绝。钱某认为证券公司的拒绝属于违规操作,遂于今年的10月13日向公司要求撤销指定交易申请,该公司的经办人也在上面签了字。然而,证券公司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也不说明原因。根据“指定交易协议书”的承诺,公司应立即为钱某办理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账等服务。然而在钱某第二次去查询时,发现自己原定的密码已被修改,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账目还有多少资金。
投在证券公司的资金几乎是钱某所有的家产。无奈之下,钱某只好求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监管局”),投诉该公司违规操作,并向法院起诉。监管局在11月10日发函责令证券公司为钱某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法院也于11月初向证券公司送达了诉状副本。
钱某在庭审中称,根据“指定交易协议书”的第八条承诺:客户如需撤销在证券公司的指定交易,只要填写了《撤销指定交易申请表》,公司可根据客户填写的申请表进行审查,除因客户未履行交易违约责任情况外,公司应在客户申请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如因故延迟,公司应告知客户,并最迟于客户提出撤销指定申请日起,下一交易日完成撤销指定加以申报。可是,公司并没有履行协议。而证券公司辩称,因为法院已将该账户冻结,并禁止撤销指定交易,所以没法帮钱某撤销交易。
据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