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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7日从东方航空公司获悉,东航将向“11·21”空难中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人民币(不包括航意险)。
东方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第132号令,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民币。考虑到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变动因素,本次空难赔偿金额在上述法定赔偿限额的基础上再增加7万元人民币,共计14万元人民币。
同时根据1996年民航总局颁布的第49号令,旅客托运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旅客自理及随身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本次空难的行李赔偿金额将在上述基础上分别上浮100%,即分别增加到2000元人民币和4000元人民币。再加上抚慰金等,“11·21”空难每位遇难乘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21.1万元人民币。
昨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公司已就此次“11·21”空难事故,向东航预付机身险赔款200万美元。
据悉,此次事故飞机的机身险保额为2300万美元。目前,保险现场勘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虽然尚未得到最后的书面检验报告,但为了支持有关各方处理好此次事故,已决定向东航云南公司预付机身险赔款200万美元,由于牵涉国际分保问题,所以赔款额按美元计算。人保财险公司同时表示,理赔程序结束后,公司将以最快速度跟进支付剩余赔款。
记者了解到,“11·21”空难事故发生后,人保财险公司当日立即启动了航空保险空难处理紧急程序,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该公司常年聘请的英国劳合社资深检验员在事故第二天也赶赴现场,对事故地点和飞机残骸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检验,人保财险公司最终将依据其检验报告进行保险理赔。
美国专家协助数据分析
空难调查组举行第四次发布会,飞机前部左部损伤严重
国务院“11·21”空难事故调查组昨日举行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调查组新闻发言人徐立表示,通过对已经打捞上岸的飞机残骸的分析看来,飞机的损伤呈现前重后轻,左重右轻的状况。
根据事故调查程序,事故发生之后,涉及飞机的所有文件资料均按规定被立即封存。
目前,90%以上的飞机残骸已被打捞上岸。专家已对残骸进行了初步的拼接。从残骸的现状看,飞机的机头、左翼、左发动机、左起落架损伤严重,机身后段包括APU舱、货舱和尾翼部分相对完整,驾驶舱里的大部分仪表严重损毁。
据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适航专家徐超群介绍,经检查,黑匣子里的数据没有受到破坏,专家花了一夜时间,第二天早上就把数据读了出来。目前,在国务院“11·21”空难事故调查组的组织下,中国民航总局、美国运输安全委员会、美国联邦航空局、加拿大运输安全委员会的专家,以及飞机制造厂家庞巴迪公司和发动机制造厂家GE公司的代表,正在对破译出的数据进行鉴定分析。
专家表示,黑匣子中所记录的数据只是表明了飞机飞行中的状态,这种飞行状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需要通过大量的证据进行分析。这些数据还不能立即解析飞机失事的原因。调查组将对所有可能导致事故的环节进行详细的调查和验证,因此,查明事故原因尚需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