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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加坡一位期货经纪人向本报记者透露未经证实的消息:法兴业银行首揭中航油巨亏“面纱”;国有企业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凸现监管难题
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下属新加坡控股子公司中国航油出现的巨额期货亏损事件,目前正在调查之中。该事件所暴露出一个新的监管问题则不得不被正视:如何来监管国企的境外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风险。
中航油的巨额亏损被喻为第二起“巴林事件”。传言这家承担着中国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燃料油采购任务的公司,之所以东窗事发是由于银行的贷款审查。
据新加坡一位期货经纪人向本报记者透露,法国兴业银行在对中航油一笔约500万美元的贷款审查中,最早发现了该公司在伦敦石油交易所以及纽约石油交易所从事期权交易的大量亏损头寸。这些头寸分布在多家银行。该消息还未得到法国兴业银行的证实。
另外,这位经纪人指出,中航油是通过多家经纪公司从事原油期货期权交易的。作为现货商,中航油在30美元左右建立了大量的卖出期权,从而导致在本轮上涨过程中的灭顶之灾。
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航油公司是中国航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后者在去年获得了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资格。
中国1998年再次开放境内国有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大门。之前一些国有企业在境外期货交易中的亏损迫使政府一度叫停了该项业务,当时影响较大的事件如株洲冶炼厂曾在LME的期货交易中损失高达14亿元人民币。
为了防范期货投机交易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按照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于申请该项业务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并且限定获得资格的企业仅能从事与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有关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目前获得该项业务资格的企业不超过20家。
另外,这些企业不但需要申请套期保值的资金额度以及头寸,每月还必须向证监会以及外管局详细汇报期货交易的头寸、方向以及资金情况。以上的管理办法被企业认为是过于严格,但无需怀疑的是,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从事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可以忽略。
如果按照套期保值的角度来看,负责为航空公司提供燃料油的中国航油集团如果从事期货交易,只可能买多,而不是卖空。
事实情况是,不论是从交易规模,还是交易的方向来看,中航油都是在进行巨大的投机活动。据中航油的公告,自2003年以来,公司的利润结构中,原先的核心业务如中国进口航油采购和国际石油贸易仅仅分别占到总利润的16%,而公司依靠投资获得的回报则已经占到公司税前盈利的68%。
中国航油集团与其控股公司中国航油的期货交易是否存在某种关系?目前尚不得知。由于中航油属于新加坡的上市公司,并不在《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监管范围之内。但问题是,如果国有企业为了逃避监管,在境外注册一家公司从事期货交易,那么如何来防范这种危险?这正是中航油事件给予我们的警示。
(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