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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自去年的煤电油运全面紧张形势至今未得到根本缓解,煤电供需矛盾依旧十分突出。随着一年一度的全国煤炭订货会的临近,由来已久的“煤电之争”又有升级的迹象。
12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急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度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为即将参加煤炭订货会的各方制定了“游戏规则”。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上书国务院,打算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打破当前“市场煤、计划电”的不合理格局。
煤炭和电力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酝酿中的新办法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深层矛盾和利益关系?
政策尚未出台就引发多方争议
所谓煤电价格联动,是指电价随煤价变化也相应上下浮动的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方案尚未定稿,记者便听到了多种不同的声音。
电力方面最大的不满是,拟议中的方案要求发电企业承担约30%的煤价上涨成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张炳炬说:“在国外也没有让电力行业消化煤价的,这不是电力行业接受不接受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现实。”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下称煤炭协会)副会长濮洪九则认为,煤电联动方案只是一个过渡性措施。他说:“这种办法其实早就有,只是过去不叫‘联动’,叫‘顺价’。在煤价、电价形成机制不统一的情况下,联动方案实施难度很大。”
相关国家部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尽管看起来煤电价格联动好像与市场波动及时挂钩,但实质上它还是一种计划手法,是间接地用行政命令控制电煤价格,这不利于煤炭价格市场化。而且这种办法偏重照顾火电,对于水电、核电则不公平,这与正在进行的以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力改革背道而驰。
这位专家还担心,这种半市场、半行政的方法可能导致煤与电轮番涨价,造成市场价格信号失真,引发恶性循环。
在我国,煤炭是电力发展的主体能源,电力是煤炭的最大用户。煤炭行业早在2002年就已放开,煤价因市场供求状况变化而定,而电力行业至今仍实行由国家价格管理部门为其定价的计划性的价格机制。
在这种格局下,煤电双方长期在价格上难以协调同步,始终纷争不已。每当煤炭涨价时,不得自行变动电价的电力企业就不得不承受发电成本增加和利润被煤炭行业侵蚀的痛苦;而当电力市场供过于求时,煤炭行业则要承受经济低迷、产品积压的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据参与政策制定的有关人士透露,意见出台后,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将不定期召开听证会,对煤价进行评估,在确认煤价上涨后,适当调高相关电厂的指导电价。
“煤荒”背后是价格之争
去冬今春,一些地方拉闸限电,“煤荒”的惊呼见诸各大媒体。对此,煤电双方看法迥异。
张炳炬说,华电集团在湖北、贵州等地的电厂今年多次停机,原因就是缺煤。
火电厂煤炭库存至今不容乐观。据辽宁省经济委员会介绍,目前全省发电用煤(电煤)缺口达50%左右,大多数电厂的储煤率都在安全警戒线以下。
而来自煤炭企业的说法却是,电煤根本不缺。5月12日煤炭协会召开57家重点煤炭企业负责人会议,会上对各企业产销情况的统计显示,所有煤矿都超产,而且对电厂的供应都超过了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据煤炭协会预计,今年全国煤炭产量将突破19亿吨,较上年增加2.3亿吨。“年产煤19亿吨,应该是2015年的指标,提前了10年。”濮洪九说,“就是年中电煤最紧张时的几百万吨缺口,对于19亿吨来说也是很小的,所以电煤的紧张远没有传言得那么严重。”
双方分歧的焦点其实是煤炭价格,这与我国电煤供应体制有关。由于电价没有放开,我国电煤价格和供应也仍然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这使得目前电煤存在两种价格——计划价和市场价。
每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都要主持一次煤炭订货会,煤电双方在会上商定来年的电煤合同价,并约定发电企业全年用煤中一定比例由煤炭企业按合同价供应,其余部分则由发电企业到市场上去购买。前者叫“计划”,后者则是“市场”。
今年的情况是,电煤的市场价远高于计划价。按不同统计口径,每吨差价在40元至100元不等。于是电厂指责煤矿“有煤不给”,故意少发、迟发合同内的煤,多发市场价的煤,赚取高额利润。煤矿则指责电厂“有煤不要”,不愿出钱买煤。
调查表明,多数煤炭企业的确已经完成合同内供货任务,他们认为,电厂再想多要煤,当然要按市场价买。而电力企业的意见是,当前能源紧张,电力企业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电量大幅增加,煤炭企业应予支持,尽量多按计划价供煤。
到底谁是“暴利行业”
据负责五大电力集团电煤采购的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总经理解居臣介绍,今年前9个月电煤价格每吨上涨了64元至67元,涨幅达到33%至41%。
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一个极富戏剧性的场面:煤电双方都大叫委屈。
电方说:按现在的煤价发电成本过高,发电越多企业亏损越大。中电投集团财务主任高光夫说,去年集团利润13亿元,今年只有2亿元,8至9月份全集团亏损。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极限。
煤方说:我国煤价水平仍然偏低,目前只是恢复性上升。内蒙古东部和黑龙江、吉林部分煤炭企业的煤价,特别是计划内电煤价格,至今还低于1997年的水平。据煤炭协会调查,国内煤价大大低于国际市场水平,煤价上涨幅度低于其他能源产品价格上涨幅度,也低于煤矿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和其他成本支出的涨幅。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电力人士称当前的煤炭行业是“暴利行业”。有人言辞激烈:煤炭是国家战略资源,不能成为某省甚至某煤矿的私有财产,国家应采取行政手段、强硬措施,限制煤炭涨价。
山东一位煤炭集团销售部主任则针锋相对地说,电力行业收入是煤炭行业的3至5倍。一个电力企业员工年收入动辄几万元,而一个煤炭工人每个月只能拿五六百元工资,还要在恶劣的生产条件下,承受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在计划经济时代,煤炭和电力都只作为产业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存在,其生产、销售国家全包。煤矿采出煤,往火车上一放,就算完成任务,至于卖给谁、卖多少钱,都由国家定。电厂用煤也都由国家计划保证,不必为煤价绞尽脑汁。如果煤矿亏损,国家还把发电赚的钱拿来补贴煤矿。双方基本没有什么冲突。
从1993年电煤实行指导价,其他煤价放开。放开之初也没有出现问题,因为当时对煤电价格实行“顺价”机制,煤一涨价,电也涨价,双方都能获得适当的利润空间。但是不久情况发生了变化。那时农村电价太乱,群众意见很大,国家又对电价严加控制。从此,煤电价格开始实行双轨制,煤电纷争由此而起。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