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的规定,各成员基本实施逐步开放的原则,即先开放增值电信服务,然后开放数据和移动通信业务,最后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和基础通信设施。1.首先开放增值服务和无线寻呼;2.逐步开放移动电话和数据业务,加入WTO后3年,再开放上述成都等14个城市,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35%;3.开放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服务:加入WTO后3年,开放北京、上海、广州,只能从事三城市内部和之间的有关基础电信服务,不受数量限制地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25%。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