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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油)10日晚发布公告说,新加坡高等法院允许该公司在6个月内,即在2005年6月1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
公告说,债权人将在会议期间研究中航油提交的重组计划,决定是否需要对该计划进行修改,并最终通过该计划。
新加坡高等法院已同意中航油延期提交债务重组计划的申请。公告说,公司须在2005年1月21日前提交债务重组计划、债权人名单和债务额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计划书,包括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公告说,新加坡高等法院要求中航油在问题完全解决之前信守其在11月30日作出的承诺,即中航油从11月30日当天存在的应收款和资产中获得的所有现金收入都必须用于公司的主业和日常运作。如果发生任何变化,公司要在24小时前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网站刊登公告。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