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被誉为“海外石油帝国”的中航油垮了,巨亏了45亿元。
有人说,中航油事件是国资委预警过的一个案例。理由是,在中航油事发前的11月21日,国资委就曾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高风险业务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持此观点的人可能忘了,虽然事件曝光的时间是在12月初,但巨亏45亿元绝非是朝夕之举。且“漩涡”中的人物陈久霖给新加坡法院的说法是,早在10月10日,中航油就首次向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报告了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已出现高达1.8亿美元的“黑洞”。
中航油早已闯祸,11月21日的预警信号不过是“马后炮”而已。不过,这个迟到的信号对于187家央企的“走出去”战略提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对于他们的境外资本运作,国资委有必要用新思维来监管。
国企“走出去”是我国未来的经济战略之一。越来越多的国企巨头将跃入境外资本市场的大浪中,他们将要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生态环境”。
纽约、伦敦、新加坡及香港等资本市场中,国企是不能脱离游戏规则的,你要在这里博利,就要动用各种金融和期货衍生产品工具,还要有一批职业人队伍。赌期货、搞对冲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这是辩证法,哪有只赚不赔的买卖?
只有承认了上述前提,才能谈对境外公司风险投资的监管。
风险业务有风险,但并非不能有效监管。现在我们的问题是,监管者以为具备财务范畴的内控机制就能抵住“风浪”,这是错误的。没有一套针对风险业务的专门预警,今后的入局者还会出现中航油这样的下场,陈久霖这次不出事,下次还得出事。
因此,国企在境外资本市场“走出去”的风险预警机制,其关键还在于执行力:一是它需要随时处于开启状态;二是它需要一个更高层的机构做监控者。
据说,中航油也有一支由专职风险管理主任和高级分析控制员组成的队伍,可惜它完全形同虚设,中航油违规操作一年,它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用45亿元的高价学费,我们得到了一个提醒。在12月10日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一点声明引人关注。国资委说:“待(中航油)事件妥善解决后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各中央企业认真吸取教训,建立和完善境外企业监管和经营风险监控的机制。”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