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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长期以来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得不到保护而使投资者信心丧失,并低迷不振的股市来说,最近管理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从表面上看不愧是一项非常有针对性的举措,特别是《规定》中引入了“分类表决制”,赋予了社会公众股东在上市公司重大决策时的话语权,这就意味着从此侵害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事将得不到通过而不会再发生。然而从这一《规定》出台后的反应来看,并没有挽回投资者的信心,更激不起投资者的热情,股指在创出近期调整新低后,还是一天天地往下沉。
市场似乎从一开始就在怀疑《规定》的实际作用,这个专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也仍然不能真正地保护投资者。尽管这个《规定》还没有执行的实例,但是已有的现实早就无情地摆在人们面前。
电广传媒(00091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以股抵债”、宝钢股份(60001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和福田股份的增发不是都搞了分类表决吗?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控股股东一下子赖掉了5亿多元的占用款,其中就有4亿多元是公众股东的出资被吞噬了;宝钢、福田的高价增发同样摆脱不了控股股东对公众股东资产权益的占有,但是如此明显的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方案不都经分类表决而通过了吗?
从这些现实已完全可以看到《规定》实施后的未来,决不会是公众投资者的权益从此得到保护,而是类似的“圈钱”方案一个个膛惶地通过。问题在哪里?在于在目前中国的股市,不但股权被分置、被扭曲,而且连真正投资者的名和权都已经被践踏和出卖了。
11月16日,福田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发方案。会上有2。84599173亿股投了赞成票,通过率为99。348%,其中又有45130173股的流通股投了赞成票,占参加大会流通股的96。025%,仅有占参加会议不到4%的流通股投了弃权票。然而人们应记得,仅在两个月前的9月,增发方案是被参加会议的流通股东否决的,为什么前后两次结果截然不同,是否方案有了很大的变化了呢?实际上方案并没有多大的修改,只不过是增发的额度由1。5亿改成了1。1亿,如果说前次方案遭到流通股的反对是由于有损流通股的利益,那么修改后的方案获得绝大多数流通股东的赞成是因为变得对流通股有利了吗?事实并非如此。
三季度报告显示,福田股份的每股净资产为3。75元,每股收益为0。32元。而这次方案拟募集1。1亿股的资金是8。92亿元,也就是说每股的增发价将要达到8。1元,此价的市盈率已经超过了20倍。如果以此价格增发,那么增发后该股的净资产将为每股4。59元,这对流通股意味着什么呢?那就是流通股东以8。1元认购的股份,进入公司后只享有4。59元的资产权益,折价达到了43%。新流通股东的资产损失自然是变成了国有股东资产的“增值”,从3。75元增加到4。59元,又“增值”了22%。而更为人们难以想象的是,福田股份股票的现价,11月17日只有7。04元,预计的增发价居然比流通现价还高1。06元。这样的增发对流通股的利益不是损害是什么?不是明显的“圈钱”又是什么?
但是就是如此的方案居然获得了96。025%流通股的赞成,难道真有心甘情愿让人“圈钱”的投资者不成?其实只要看看这些“投资者”是什么人就可以明白的。这些“投资者”就是当前左右着中国股市的、近几年来超常规发展起来的“机构投资者”,说白了就是那些基金和券商。前次未能通过,是因为公司未能与这些“机构投资者”的充分沟通,而这次能通过不就是上市公司“加强”了与这些“机构投资者”沟通的结果吗?
这些“机构投资者”是真正的投资者吗?他们掌控着的巨额资金,仅基金就已超过了3000亿元,但是这些钱没有一分是他们自己的,一方面他们有“专家理财”的美名,但是亏得再多他们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而照常天天提着管理费;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可以以财大气粗的“机构投资者”身份,与上市公司讨价还价“沟通”达成某种默契。不就是他们占据着“投资者”的名和权,正是他们在分类表决中篡夺了投资者的话语权,践踏和出卖了真正投资者的权益。
股权分置的制度本身就是失衡的天平,这样的天平又怎能测出公平的结果。如果《规定》算作一个纠正的法码,那么这个发码又是被偷梁换柱的,保护投资者权益不还是要落空吗?
( 责任编辑: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