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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国务院作出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接连出台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7个配套文件。土地政策更严了。不少企业界人士都很关心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想知道新政策对企业用地会带来哪些影响。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专家。
“严格土地管理的核心是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诸多政策调整都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这位人士通过与以往政策的对比,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国务院决定和一系列配套文件作出的新规定。具体到政策调整对企业用地的影响,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认为,这次政策调整,要求严把土地“闸门”,也就是“地根”从紧,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土地供应追着投资需求走,有了项目就给地;而是以土地来调控建设项目投资。这是土地政策的一个重大变化。在这个大的背景下,企业投资用地在申请程序、取得土地的渠道、获得土地的成本、取得土地后的开发使用控制等方面,都有新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对企业用地的影响,最直接的,有4个方面。
从程序上说,过去,企业要投资上项目,先到计划部门立项或者申报核准、备案,再到土地部门申请要地。上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土地部门就要供地,如同土地“出纳”;现在不同了,项目单位在申请立项、核准备案阶段,就要同时或者提前向土地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土地部门预审通过后,计划部门方可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然后再到土地部门申请供地。
从取得土地的渠道说,过去,法律规定除农民建住宅或者兴办乡镇企业、乡村基础设施等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新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现在,村庄集镇和建制镇的农民集体土地,在符合土地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提供给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勿需再经过征地。这样,企业用地多了一个渠道。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便利的渠道。
从获得土地的成本来说,有增加的一面,也有一次性投入成本降低的一面。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历次“圈地”热相比,这次大量“圈地”、乱占滥用耕地的最大特点是一些地方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低价甚至“零地价”出让土地,进行招商引资,追求短期利益和政绩。因此,这次政策调整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切断“圈地”的利益驱动,建立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严禁压低地价招商。总体上说,由于征地成本提高,有关费用减免被严格禁止,企业获得土地的成本相应会加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新政策也为企业用地提供了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的空间。比如,对一些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允许农民以征地补偿费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企业也可以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取得村庄集镇和建制镇的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这样,企业在获得土地时,便不必一次性支付征地补偿费等费用,一次性成本投入自然可以大大降低。还有,新政策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比如,工业用地在一定条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收取或者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等。
从取得土地后开发使用的控制方面说,新政策规定了各业用地控制指标,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都有具体的规定。企业在与土地部门签订取得土地的协议时,就要在协议中约定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