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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为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在京签订协议。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胡德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副部长华福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苏立清,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龙之、谢伯阳、王以铭、孙晓华、程路,以及中央统战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华福周、苏立清、谢伯阳分别代表三方签字。
此次签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合作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协议》,是三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而协商签订的。协议包括建立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联合下发工作文件、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开展项目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开展联合宣传表彰活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合作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协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紧迫的和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与再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将进一步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经研究,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立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推动非公有制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制度。明确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不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工作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工商联也建立相应协调工作机制。
二、联合下发工作文件
根据需要,三方可商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与再就业方面发挥作用的相关文件。
三、开展联合调研活动
围绕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就业与再就业方面的相关问题,联合开展调研活动。提出工作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对于吸纳就业再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做得比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作为三个部门共同联系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
四、开展项目合作
围绕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国内劳务输出、开展再就业援助等内容,共同开展项目合作,举办大型活动。
五、加强信息交流
各方通过文件交换、召开协调会议、互相邀请参加有关工作会议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工作平台,沟通情况,掌握动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全国工商联提供相关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动态和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全国总工会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的维权工作。全国工商联定期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提供非公有制企业岗位信息及吸纳就业再就业的情况等。
六、开展联合宣传表彰活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将定期对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相关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家进行联合表彰,并利用媒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各地方机构也相应地开展表彰和宣传活动。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