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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报告26页700多人受处理 审计清单有了说法
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因披露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审计出的一批重大案件,这份“清单”掀起了一场强大的审计“风暴”,吸引了全社会的目光。 李金华审计长作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全文)
临近岁末,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都摆上了一份国务院办公厅提交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细读这份长达26页的整改报告,就会发现审计“清单”里的每个问题几乎都有了“说法”。
200亿资金上缴财政 700多人(次)受到处理
李金华提交的审计“清单”在受到全社会极大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体会议高票通过关于批准2003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特别是对重大违法违规和屡查屡犯的事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在2004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6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对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央财政预算和其他收支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他还要求国务院就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12月1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一定要给全国人大和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数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这份整改“清单”显示,从总的情况来看,200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是好的。据统计,截至2004年10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08.72亿元,滞留、闲置的财政资金已按规定下拨239.27亿元,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收回6.77亿元,已挽回经济损失2.88亿元,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完善各项制度规定87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各类案件线索222起,已有754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中央部委问题得以整改 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将有新用途
在这份整改报告中,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纠正:
——关于原国家计委将其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等7个单位联建的办公楼部分面积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用于机关离退休干部医疗费超支等问题。发展改革委已就此问题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报告,将按照国管局的批复意见执行。对离退休干部医疗经费和生活补贴超支问题,发展改革委也向国务院上报了请示,将按国务院批示执行。
——对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等4个单位编造、变造林业治沙项目贷款合同套取财政贴息资金问题,林业局已将套取的财政资金和罚款合计525万元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关于41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拨款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4.2亿元。有33个部门已全部纠正,7个部门正在纠正,合计已追回和调整纠正被挤占挪用的资金11.29亿元,占违法违规问题金额的79%。关于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的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正在研究落实中。
——对22个部门在向所属单位分配预算资金时年初预留的问题,截至10月底,各部门已累计拨付资金222.82亿元,占年初预算预留金额的99.6%。审计“清单”中涉及到的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此外,这份报告中“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还显示,对彩票公益金等财政性资金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财政部拟从2006年起将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对证监会上缴的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已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拟将其作为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来源之一。
建造“豆腐渣”工程的公司受重罚 百余名挪用救灾款的人员被处分
审计“清单”中披露的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的实情,引起了社会上的公愤。到今天,建造“豆腐渣”工程的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了重罚。一批挪用救灾款、“吃”“分”教育经费的人员被严肃处理。
——针对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水利部、建设部已经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两年内参加“堤防加高加固项目”的投标资格,处以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对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处以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新乡市黄河工程公司分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水利部对有关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了降低资质、罚款、两年内取消“堤防加高加固项目”投标资格等处罚,拟对6名监理人员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对8名监理人员给予资格警告处罚。21名触犯刑法的违法犯罪人员,有7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收受礼金数额较大,或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不力的10名严重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行政撤职、行政降职等处分。
——对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非法租用农民集体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的问题,北京市已对此问题中负有责任的通州区永乐镇党委书记、通州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等5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廊坊市已责令解除540.84亩非法租地协议,限期恢复耕地。
——广东吴川教育部门“吃”“分”教育经费问题,湛江市委、市政府对原吴川市教育局局长给予撤职处分,原分管教育工作的吴川市副市长和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1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收缴17个镇教办人员应清退的补贴106.2万元,追收47人收取的“红包”12.6万元。广东省纪委、省政府还对化州市教育、财政部门挪用私分教育经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共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原分管教育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局长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淮河流域14个灾区县对洪灾救济补偿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安徽各有关县已收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5501.15万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77起,14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阜南县3个乡镇的17名干部骗取私分20万元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已责成该县全部追缴,对这17名干部给予行政撤职、记过等处分。
——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滞留、挤占挪用问题已基本纠正。滞留在受灾各县的救灾款已基本下拨完毕;大部分受灾群众已搬入新居,学校恢复重建项目绝大部分已完工;重灾户补助标准调高了900元;28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姚康达”贷出7141万元已收回 银监会加强金融风险持续监管
一人贷款“炒”房128套,一家企业主贷款74.21亿元……新的金融风险问题引起金融部门的高度重视,金融部门正通过各种途径努力纠正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工商银行针对管理薄弱、风险突出领域和部位,着重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对36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开除42人,撤职18人,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10人,对审计发现的30起各类案件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工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已全部收回。——工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被4家汽车经销商用虚假资料骗取的贷款9650万元,已收回2633万元,另有3500万元也已落实了保全措施,其余贷款仍在催收之中。
——河南洛阳芬莱商贸有限公司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包装”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工行对26名责任人作了处理,其中行政开除17人,撤职1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工行经过半年多的清理整顿,审计发现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已全部收回,没有发生资金损失。——广东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关联企业取得工行74.21亿元贷款的问题,监察部正在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工行已对涉案的2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针对审计原人寿保险公司发现的问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按期全额补缴税款5639.2万元,缴纳罚款1109.34万元。原人寿保险公司违规运用保险资金7.5亿元建设中国人寿大厦的问题,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与开发商签订了还款计划,并在积极落实。对原人寿保险公司审计发现的28起各类案件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法院联手作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不良贷款2.21亿元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查处之中。交通银行对锦州分行原任行长、现任行长和分管行长作出停职措施,并由沈阳分行派出干部主持锦州分行工作;待有关部门出具调查结论后,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中国银监会十分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重大风险问题进行了持续监管,组织开展了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等三项业务的后续跟踪检查和内部控制检查等一系列现场检查,同时制定了规章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