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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京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放出狠话:央企不能在规模上进入本行业前三位,就要进行重组。此言一出,在中央企业中引起了巨大震动。据悉,在安排2005年工作时,往大里做成为不少中央企业工作的中心内容。
中央企业是国资委监管的主体,国务院国资委放出狠话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正如李荣融所言:中央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作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和支柱,中央企业在支撑、引导、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已三年,各个行业规定的“保护期”已经或即将结束,“狼来了”不在是一句空话,而是“狼”即将站在我们的面前,那么如何快速做大做强我国一些行业或领域内的经济,与外企相抗衡,央企担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从这个角度讲,国资委放出“央企不能在规模上进入本行业前三位,就要进行重组”的狠话似乎情有可原。国资委的“狠话”既体现了国务院国资委急于将央企做大做强的迫切心情,也给众多的央企施加了压力。
但是,把企业是否改组假设的前提是:央企不能在规模上进入本行业前三位,这个前提值得推敲,有拔苗助长的嫌疑。
首先,央企规模的大小,虽然有最近两年经营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很多企业本身就归属央企管理范畴之内,但企业从诞生起,其资产、经营规模就很有限,又怎么能在“一夜之间”发生奇迹,一下跃然进入前三位?并且,一个企业的发展并不是由领导说了算,规模的增大还是要看市场。
其次,一个企业是否要重组,关键看企业是否有生命力,关键是看国有资产是否能保值和增值,假如仅凭大小论英雄,那是不公平的。正如一些专家认为,中央企业是否需要重组,不能以规模为主要指标,而是应该以核心竞争力和赢利能力为主要指标,单凭规模不够大就对企业进行重组,理由不充分。
第三,企业能否做大做强,不是领导“逼”出来的,而是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再者,资产重组是把“双刃剑”,不是兴企的绝对“灵丹妙药”,只要企业具有很强的赢利能力,不管规模大小,都不宜对其进行强制重组,否则往往会丢掉其本来的竞争优势,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
不能否认,最近几年,中央资产损失严重,据报道,仅在2003年,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达3000多亿元。究其原因固然很多,有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结构调整及技术进步等外部原因和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更大程度上还是由于企业内控机制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的。对此,国资委副主任李毅归结为四点:管理不严、财经纪律松弛;投资失误;会计核算不规范和监督制度执行不严格;内审不健全,缺乏资产损失追究制度。也就是说,央企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企业规模大小的问题,也不是资产是否重组的问题,而是管理问题,是人的问题,这才是央企最需要改革的地方,也是最大的“病根”。
因此,国务院国资委在管理央企时,不应只着眼于企业规模的“大”,还应着眼于企业的“活”,央企之间不应单纯地比赢利总额、比企业资产总量、比企业销售额,而应比管理水平,比资产利润率,比人均劳动效率等指标,这才能找准了管理企业的切入点。
( 责任编辑:杨茂银 )